中国反垄断铸就“公平新常态”
全面改革砥砺前行之际,中国治理理念和实践正经历一场变革。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日前审议了改革央企薪酬制度、履职待遇等重要事项,彰显了决策层稳步推进国企改革的决心。
中央最新改革动向再次告诉世人,治理变革对事不对人———不论中资或外资,国企或民企,现阶段改革侧重会有不同,但指向一致,那就是造就法治、公平、有序的经济和社会新常态。
近期,伴随中国执法部门全面严查商业贿赂、行业垄断行为,一些商界“翘楚”先后中招,其中不乏知名洋品牌。一些西方媒体和商会组织为此质疑中国市场执法有失公允,有针对西方企业之嫌。
粗略盘点近期中国商业执法行动,并不难发现,中国执法者总体遵循了中外企业一视同仁,同罪同罚、公平公正原则。这让中国市场执法具备了对事不对人的特点。
譬如,去年初发改委惩治境外液晶面板商价格垄断之后不到两个月,就以参与价格垄断协议为由,对两家国有高端白酒企业开出了4 .49亿元人民币的天价罚单。随后,当局在整治婴幼儿配方奶粉价格垄断案中,既罚了涉案的洋品牌,也罚了本国违法企业,并未内外有别。
在调查外资商业贿赂问题的同时,执法者一样剑指某些重量级央企,展现出不护犊子、不留情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政风。今年以来,在食品、汽车、软件等行业,执法者开始出重拳整治相关违法企业。
对此,澳大利亚经济学家郭生祥指出,明眼人都能看出,在外资深度嵌入相关本土行业,中外资本、技术合作高度融通的背景下,中国执法当局选定目标的参照标准绝不会是国别,而是相关企业的行业地位、涉嫌问题的性质以及与改革热域的关联程度。
正如英国V endigital咨询公司总经理罗伊·威廉姆斯所言,认为中国故意给西方企业冷遇的想法是完全错误的,中国政府急于让国内产业向价值链上方移动,从而为民众带来更高薪水、更多就业机会和更大购买力,吓跑西方企业不是中国的初衷,“我们应该认识到,西方国家对外资贸易(违法)的处理于中国并没有多大不同”。
在华外资企业必须认识到,当前中国改革开放已经进入更高层次。强化市场执法与国际接轨,是大势所趋,不可逆转。中国市场的全球分量和资源禀赋,决定了中国无需再用有违公平原则的“优惠政策”笼络特定强势企业;另一方面,中国要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深化市场化改革,客观上要求更加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不断完善法治,维护市场公平,与国际惯例接轨。
从这个意义看,中国决策层实则意在铸就或者说重构一种成熟经济体应有的常态,其显著特点在于:去特权倡公平,去行政倡法治,去垄断倡竞争,去审批倡服务,去暗箱倡透明等等。
今后,在经济调整升级、治理简政放权的改革背景下,中国市场的真正吸引力不在于可以通过“搞关系”获取隐秘的“超国民待遇”,而是可在日趋法治的环境下,光明正大地谋取“国民待遇”,享受法治经济之利,拥有预期稳定的未来。
显然,中国治理变革的巨轮已经在途,公平新常态愿景可期,令人振奋! (傅云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