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20年,中国力量闪耀国际舞台

16.10.2014  12:10

      面对荒漠化面积占国土面积27%的挑战,奋力突破;面对全球遭遇荒漠化威胁的难题,主动出击。从1994年签署《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至今,中国不断发力,在突破与跨越中前行,被世界誉为“荒漠化防治成绩最显著的国家”。

  20年来,中国荒漠化土地面积净减少、荒漠化程度减轻,有效构筑起了我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年间,中国凭借实力逐步走上国际舞台的中央,为全球荒漠化防治贡献了闪耀光彩的力量。

  加速,20年荒漠化发展趋势逆转

  上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的一个惊人调查数据让人震惊,我国沙化土地面积平均每年以24.6万公顷的速度扩展,超过了全年净减少的耕地面积,相当于每年损失一个中等县的土地面积。

  荒漠化不断扩展的趋势给中国敲响了警钟,防治行动刻不容缓!

  事实上,中国行动从未停止。从1978年启动三北防护林工程,到1991年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防沙治沙工作会议,再到出台《1991-2000年全国防沙治沙规划纲要》、《关于治沙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中国荒漠化治理步伐越来越快。

  从1994年我国签署《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以来,中国的行动更具爆发力。

  我国政府将组织保障进行升级,建立了由林业部门担任组长,19个部(委、办、局)组成的中国防治荒漠化协调小组,受荒漠化影响的各级地方政府相应成立机构,明确了林业部门主管荒漠化防治的职责。林业部门主挑大梁,从中央到地方,多层次、跨领域,协同作战、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逐步形成。

  国务院直接进行工作部署,不仅定期召开全国防沙治沙会议,全面部署防治工作,还成立了由相关领域的16位院士、专家和学者组织的协调小组高级专家顾问组,使重大决策和科学防治上升到了最高层面。

  法律制度逐步健全。2001年,《防沙治沙法》颁布,确立了政府规划和治理的主体地位、明确了部门合作的职能分工,规定了土地使用者的权利义务,建立了预防、治理制度和保障体系,界定了不合理开发和破坏的法律责任,奠定了依法治沙的基础。

      “”是重点、是关键。中国防治荒漠化履约20年,我国政府推进了三北防护林建设、京津风沙源治理、天然林资源保护等一系列国家级生态工程和一批区域性工程及示范工程,使之纵横北疆,防沙治沙是其重要主题和攻坚战役,涌现出了新疆和田、宁夏沙坡头、内蒙古敖汉、河北塞罕坝等人进沙退、备受世界瞩目的典范,也让牛玉琴、石光银、王有德、王果香、殷玉珍等一批治沙功勋走上了国际舞台。

  当前,防治荒漠化的任务仍很艰巨,我们要继续发扬知行合一的精神,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为根本,认真实施《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11年-2020年)》,让绿色的中国梦在漫漫黄沙中生根播绿,续写“世界履约看中国”的壮丽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