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中国企业自主创新评价活动启动

19.09.2014  12:55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2014年6月,习近平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七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二次院士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我国科技发展的方向就是创新、创新、再创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最根本的是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最紧迫的是要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最大限度解放和激发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所蕴藏的巨大潜能”,“自主创新”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为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努力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步伐。“中国企业自主创新TOP100系列评价”及“中国新兴领军者”研究和案例评选活动于2014年9月份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第五次组织开展,持续跟踪总结我国企业创新的经验、特点、规律和成果,并从中发现能够带动产业发展、推动经济转型的中国新型领军者企业,树立创新榜样。
  据介绍,2014中国企业自主创新TOP100系列评价及中国新兴领军者推介活动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批准、指导,中国企业评价协会和新华社经济参考报共同举办。主办单位设立由有关政府部门、知名高校、学术研究机构等相关专家组成的、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的中国企业自主创新TOP100系列评价委员会,统一负责评价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此次评价活动将依据中国企业自主创新TOP100评价指标体系,主要从自主创新投入和自主创新产出两个角度来进行考核和测算,同时考虑企业的创新机制对投入和产出的影响。自主创新投入主要考察企业的研发经费投入强度、研发人员投入和研发设备投入等;自主创新产出主要考察企业的新产品产值率、专利授权数和拥有的商标等;创新机制主要考察企业的具体创新工作、创新战略、创新组织、创新人才和创新文化等因素。
  评价的对象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也包括研究院所、实验室等科研机构,凡在过去三年中开展过自主创新活动,并取得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单位,均可申报。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表(GB T4754-2011)》分类情况,具体包括高端制造业、能源产业、电子信息业、生物业、节能环保业等行业。评审委员会根据企业自主报名和行业协会推荐,对企业进行初步筛选,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模型,确定企业创新指数,根据创新指数确定“2014中国企业自主创新TOP100”系列名单,并及时通知企业。
  同时,评价委员会根据企业填写的《2014中国新兴领军者申报书》和《2014中国企业自主创新十大人物申报书》,经过调研和评审,将从中国企业自主创新TOP100名单中,产生中国新兴领军者技术创新十强、模式创新十强、品牌创新十强和中国企业自主创新十大人物,将于2015年1月召开2014中国自主创新TOP100发布会暨中国新兴领军者年会,并由国家级出版社正式出版《中国企业自主创新评价报告(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