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全会力推"法治" 一行三会推十余项立法修订工作
中新网10月28日电(财经频道秦辰)10月23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闭幕。5200余字的会议公报中,“法治”一词出现58次。全会闭幕第二天,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即“一行三会”)分别召开党委会,就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出具体部署。据中新网财经频道不完全统计,“一行三会”未来将至少推进十余项相关立法及修订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坚持依法行政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
24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发布消息称,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周小川主持召开党委会议,传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上所作的报告和重要讲话以及全会作出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并对人民银行系统传达学习和宣传贯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人民银行党委强调,人民银行系统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全会重大决定的精神,着力提高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意义和全面部署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在中央银行各项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全面深化金融改革,为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应有的贡献。
中国银监会:做好《商业银行法》等修订工作填补利率管理等领域法律空白
同日,中国银监会消息称,银监会党委书记尚福林主持召开党委会,就全系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出具体部署。会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做好《商业银行法》、《银监法》、《信托法》的修订工作;做好政策性银行、理财业务、信托公司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领域的法规层级的完善和提升;做好银行破产风险处置、普惠金融、利率管理等重点领域法律空白的填补工作;做好内外资金融机构、各种所有制金融机构、同质同类金融业务法规的一致性工作。
会议还提出要坚持统筹规划,健全完善监管法规体系。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金融法制建设,加快完善监管法规体系。探索负面清单管理,坚持“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建立银行业风险处置机制,加强风险应急响应与处置。细化和统一执法标准,依法解决信访投诉,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强化依法监管,坚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确保银行业稳健发展。
中国证监会:做好《上市公司监管条例》等立法工作制定监管规则需征求意见
中国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肖钢24日主持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并讲话。肖钢指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从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实践看,市场合理配置资源的核心功能,本质上是通过市场交易关系实现的。处理资本市场的利益关系,必须采取规则治理和法律治理的方式。证券期货监管系统一定要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联系实际,切实贯彻落实,大力推进资本市场法治化。
会议指出,是要努力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做好监管工作,坚持权利义务思维,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实现资本市场法治化,必须更加重视立法工作,用科学的立法引领、推动和保障资本市场的改革创新和监管执法。要积极配合做好《证券法》修改和《期货法》制定工作,配合做好《上市公司监管条例》和《私募基金监管条例》的立法工作,推动完善基础法律法规。要认真落实《资本市场法律实施体系建设规划意见》,做好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整合工作,推动构建资本市场法律实施规范体系。
会议还强调,今后证监会制定的具有市场监管效力的规则都应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30天。
中国保监会:扎实有序地推动《保险法》修改工作研究建立巨灾保险基金
中国保监会党委书记、主席项俊波指出,要不断完善保险法律制度体系,针对行业发展和监管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扎实有序地推动《保险法》修改工作。深入推进保险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改革,继续推进费率市场化改革,加快完善保险市场体系。
他还指出,要稳步推进商业车险改革,完善交强险制度,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研究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巨灾再保险等制度,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不断完善责任保险制度体系,引导企业、社会和公众运用保险机制维护生产生活的安全和稳定。(中新网财经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