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拖欠房东租金 租客“躺枪”被要求搬离
这几天,有几名租户向大河报反映,他们通过郑州恒瑞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瑞房地产”)中介租的房,没想到却出了问题,导致部分租户被房东要求搬离。
因为中介的失信,租客“躺枪”,交了房租却住不了房;房东也左右为难,租金要不到,不要求租户搬离又咋办?
租客:交了房租却被房东要求搬离
租户康女士介绍,今年8月中旬,她通过恒瑞房地产中介公司,在农业路67号院租的房,与人合租,一共4户,她每个月租金是800元,因为户型不同,所以每户价钱也不同,付款方式是押一付三。前几天又刚交了房租,没想到突然房东通知她,10月30日会清理房屋,让其尽快搬离。问房东原因才知道,系恒瑞房地产拖欠房东租金导致。
“我们交了租金,马上就要面临没地方可住。”康女士说,3个月的房租,加上物业费,还有押金等,一共4000多元,这还不算违约金。后来,他们辗转找到恒瑞房地产中介公司,对方不予退钱,答应可以签订退房协议,但目前没有钱,需要一个月左右才能退。
康女士告诉记者,不管怎样,恒瑞房地产应该退钱给她们,是对方违约。报警后,民警只是简单登记了一下。
和康女士遭遇类似的还有其他几个租户,一共涉及金额约1万元。
另一名租户表示,她在黄河路10号院租的房,交了三个月,还有其他费用,一共3600多元。旁边的租户全搬走了,担心中介公司跑路,就过来退钱来了。“没想到联系当时给她办理房屋的中介员工却一直联系不上。”
史先生提供的一份《退房协议》复印件显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同意终止合同。恒瑞房地产于2019年12月6日退还租户剩余保证金2384元,后面并盖有上述公司的章。
但对于此,租户们很担心,现在恒瑞房地产都没有钱退还大家,如果签订退房协议,到了退还日期,仍然没有钱,到时候也不知道怎么办?
房东:中介拖欠租金她也是受害者
10月30日下午,大河报记者和几名租户一起来到了金水区农业路和花园路交叉口附近的豫博大厦,12层其中一个大房间,就是恒瑞房地产办公场所。
办公室内,3名工作人员正在上班。记者表明采访意图后,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她只是普通员工,找她也没办法,让和负责人联系。
按照工作人员给的联系方式,记者拨打了一名负责人电话,手机始终没人接听,发送的信息也无人回复。
随后,一名自称康女士房子的中介负责人赶到公司,其称,公司资金链出现问题,不能及时给房东付款,房东要收回房子,对于租户只能退房,但钱当天下午拿不到,会在30个工作日之内退还。如果租户想要违约金,可以起诉公司。
大河报记者调查发现,恒瑞房地产法定代表人叫王晓飞,成立日期是2015年3月27日。2017年12月20日,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被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管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去年12月14日又被移出。
而康女士房东在受访时称,8月15日恒瑞房地产就该付房租给她,结果至今只付了一个月房租,还剩下一个半月4000多元没有支付。对于租户,上述房东显得很无奈,她坦言也是受害者,目前和恒瑞房地产合同已经解除。10月23日通知的租户,一周找房时间,目前正想办法帮助租户讨回租金。
律师说法:租户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0月30日下午,记者将此事反映到了金水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没有执法权,只能帮助协调,如果协调不成的话,建议租户起诉法院处理。
对此,河南英泰律师事务所赵钰涛律师在接受大河报记者采访时称,房东将房产托管给房屋中介公司,这是一种委托关系,然后租户从房屋中介公司租赁房屋,这是一种房屋租赁合同关系。
如果房屋中介公司拖欠房租,房东应当向中介主张付款和违约责任,如果中介拒付可以依法解除委托合同,要求中介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租户被房东以中介拖欠房租为由要求搬离,租户在已经预付款房租的情况下可拒绝搬离。
赵律师表示,如果房东通过强制手段如换锁、阻挡进入、骚扰等,租户可通过报警方式要求警察保障自身权益及人身安全,并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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