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拟设136个流动商贩疏导区

04.08.2014  10:54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重创的要求,即日起我市将加大力度开展占道经营和突出店外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流动商贩将引导至136个疏导区。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流动商贩和流动商贩疏导区管理。

  按照要求,城市建成区内,各类商铺不得在店外搭建各类亭棚,必须将突出店外的物品和商品收回店内经营,经教育和劝导不予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必要时对突店物品和商品等证据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此次专项整治的目标是“严禁区无占道摊点、严控区无占道摊群、规范区管理有序”,要求各区(管委会)严格严禁区和严控区管理,对规范区内的流动商贩,就近引导至136个临时疏导区。疏导区按照百货、果菜和餐饮进行分类,并严格限定经营时段,加强日常管理和卫生保洁,落实管理责任人和管理、保洁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