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鸦岭乡鸦岭村等9个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招标公告(变更)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川县鸦岭乡鸦岭村等9个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伊川县鸦岭乡人民政府,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伊川县鸦岭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伊政采 [2015] 1号;
2.2项目名称:伊川县鸦岭乡鸦岭村等9个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
2.3项目地点:项目涉及鸦岭乡鸦岭村等9个村。
2.2项目规模:总面积为280亩。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6招标范围:该项目的全部工程
2.7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3.1(1)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
3.2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具有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拥有本项目施工的相关技术设备;
3.5投标人近三年业绩及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
3.6拥有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经验;
3.7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资料
应持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报名时以上资料均需查验原件并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五.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5年1月13 日至2015年1月 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2.地点: 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与学府街交叉口中和花园4号楼2单元3002室
3、报名合格者直接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领取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与学府街交叉口中和花园4号楼2单元3002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川县鸦岭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1384999461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937901891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