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男子出狱不足1个月又犯案 入室专偷笔记本电脑
□记者 吴俊池 通讯员 郑豆豆
本报讯 嫌疑人大白天入室盗窃,专偷笔记本电脑和液晶电视。记者昨日从洛阳市公安局安乐派出所案件大队获悉,嫌疑人已经被抓获。记者还了解到,这名嫌疑人可谓“老手”,17岁就被警方监禁,出狱不到一个月再次作案。
6月3日至14日,龙门古玩城附近一家属院、洛河南岸某工地办公室等地,连续发生笔记本电脑、液晶电视被盗的情况。
专案组民警分析,这一系列入室盗窃案件的时间间隔均在5天至一周左右,“销赃一次大概能拿到500元至700元”。500多元,也只够基本的花销,民警断定,嫌疑人作案结束后并没有离开安乐辖区。
民警组织警力在辖区内进行排查,并调取辖区内可疑人员资料,查询到王某某的资料时,民警停下了。王某某,洛龙区关林镇某村人,2009年因盗窃罪被洛龙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民警调取6月14日监控,监控中“飞贼”的体貌特征和王某某极其相似,“他从17岁就开始在少管所、监狱服刑,家人也不怎么联系,没有什么社会关系”。民警随即对王某某进行调查布控。
经过调查,民警在聂潘路某网吧发现王某某的行踪。7月31日14时,王某某在网吧出现,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将警车开到附近的警务工作站,并换了一批民警进入网吧,结果扑了个空。当日19时许,民警又接到王某某再次出现的线索,结果又扑了个空,“这两次,他都只是在网吧电脑上登录下QQ,然后就下线离开了”。民警随后根据线索,在网吧不远处发现王某某向网吧方向观望。当晚20时许,王某某再次返回该网吧,民警果断出击,将正在上网的王某某抓获。
王某某归案后,一直不愿意配合民警。民警便劝导其父亲,让他劝告儿子配合警方。最终,王某某供述了盗窃事实。警方随后抓获了负责销赃的嫌疑人张某和李某,其中张某是王某某入狱之前就在“合作”的同伙。
目前,王某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