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男子3个月前酒驾被暂扣驾驶证 再醉驾被追责

01.06.2016  10:55

  本报讯 在郑州工作的一许昌襄城男子3个月前因酒后驾驶被处罚,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于5月28日傍晚又酒后开车,被高速交警一支队查获。经酒精检测,该男子这次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5月28日19时55分,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一支队副支队长孙艳坤带领勤务二大队民警在京港澳高速新郑薛店站开展查处酒驾专项行动。民警在检查一辆车牌号为豫A0N0**白色雪佛兰赛欧轿车时,发现驾驶员郜某满嘴酒气。经抽血测定,郜某属醉酒驾驶。经查,郜某在3个月前因酒后驾驶被郑州交警依法处罚,并处暂扣6个月驾驶证,即目前郜某驾驶证处于暂扣状态,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

  孙艳坤介绍说,一些驾驶员利用夜间抱着侥幸心理和交警捉迷藏,比如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等。为消除安全隐患,做好第二季度重特大事故预防工作,全省高速交警通过夜查行动严查重点车辆违法。这位驾驶员3个月前刚被酒后驾驶处罚,依然不思悔改醉酒驾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相关规定,郜某依法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郑州晚报记者 张玉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