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13个基层法院异地审民告官案

15.07.2014  08:41

“不敢告,告不了,告不动。”网络上流传的一份帖子,描述平民百姓在行政诉讼中的心态。为避开各种地方干扰、确保司法公正。郑州中院专门出台《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工作实施方案》,郑州辖区13个基层县区法院,正式异地互审民告官案。7月11日下午,郑州中院已通知下属13个县区法院正式实施该方案。

出台民告官异地审理方案

据了解,目前行政案件审判,一审一般都是由本地法院管辖,往往出现地方干扰,影响司法公正,对当事人权利保护不足。同时,这种管辖模式还导致本地法院不敢收案,进而影响行政审判队伍建设。

为此,今年5月27日,省高院出台规定,明确要求三种“民告官”案件,必须异地审理:

一是以县级人民政府为被告的案件,除依法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以外,由被告所在地之外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二是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以同级人民政府为被告的案件,由被告所在地之外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三是环境保护行政案件。

为落实省高院的指示,郑州中院综合考虑全市13个基层法院案件数量、审判力量以及方便当事人诉讼等因素,制定出郑州市辖区内各基层法院之间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分工方案。

13个基层法院异地互审分工

1.郑州市金水区法院管辖本应当由郑州市中原区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

2.郑州市中原区法院管辖本应当由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

3.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管辖本应当由郑州市二七区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

4.郑州市二七区法院管辖本应当由郑州市金水区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

5.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法院管辖本应当由郑州市惠济区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

6.郑州市惠济区法院管辖本应当由新郑市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

7.新郑市法院管辖本应当由中牟县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

8.中牟县法院管辖本应当由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

9.新密市法院管辖本应当由登封市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

10.登封市法院管辖本应当由巩义市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

11.巩义市法院管辖本应当由荥阳市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

12.荥阳市法院管辖本应当由郑州市上街区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

13.郑州市上街区法院管辖本应当由新密市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