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集聚区考核实现“有进有出” 7个产业集聚区调整为市级专业园区

14.05.2015  10:24

  5月13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省产业集聚区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前通报了2014年度产业集聚区动态调整情况,5个专业园区晋升为产业集聚区,7个产业集聚区因未达门槛标准被调整为专业园区。我省产业集聚区考核实现了“有进有出”。

  根据考核评价办法规定和2014年度全省产业集聚区综合考核评价结果,省政府决定将5个达到产业集聚区门槛标准的专业园区晋级为省定产业集聚区,将未达到门槛标准的7个产业集聚区调整为市级专业园区。

  此次调整,将长葛大周再生金属回收加工专业园区、襄城县煤焦化循环经济产业园、洛阳空港产业园、南阳石化专业园区和濮阳县户部寨精细化工专业园区晋级为省定产业集聚区,名称分别为:长葛市大周再生金属循环产业集聚区、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洛阳空港产业集聚区、南阳化工产业集聚区、濮阳市化工产业集聚区。

  由于未达到门槛标准,新乡桥北产业集聚区、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驻马店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焦作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安阳新东产业集聚区、安阳纺织产业集聚区和郑州金岱产业集聚区被调整为市级专业园区,不再享受省定产业集聚区有关支持政策。通报要求相关产业集聚区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分析原因,针对性制定改进措施,力争尽快达到省定产业集聚区门槛标准。(记者 王冠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