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杞县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采用 公开招标 的方式在 县交管办 、 县交监办 、 县招投标科 、 县职务犯罪预防科 、 和社会监督员 的监督下,于2014年5月22日9点30分在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准时开标,于2014年5月22日 10 点 20 分进行评标。招标控制价分别为:第一标段: 20414834.72 元(含不可竞争费)、 19322070.08 元(不含不可竞争费);第二标段: 442000.00 元;
现将本项目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一)第一标段(施工标段):
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格 中标质量 中标工期 项目经理
第一:河南省祁湾建筑公司 19524744.07 元 合格 450天 高 超
第二:河南恒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9502011.57 元 合格 450天 李宏飞
(二)第二标段(监理标段):
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格 中标质量 中标工期 项目总监
第一: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440672.00元 / / 南俊彩
第二:郑州恒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440672.00元 / / 王国星
第三:河南开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40672.00元 / / 王开岭
二、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4 年 5 月 23 日至2014 年 5 月 27 日。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向县交管办、县交监办、县招投标科提出书面投诉。
评标结果公示期内,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三、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县交管办:0371——28285671
县交监办:0371——28285670
县招投标科:0371——28285672
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杞县公安局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13903782136 联系电话:1862370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