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业主组织覆盖率不足5%,未来将从三方面推动成立业主大会

17.09.2021  11:51

  【大河报·大河财立方业主大会是广大业主参与和监督小区物业服务事项的组织机构,《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对提高业主大会成立比例有什么新的举措?

9月17日,记者从郑州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并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郑州市全市范围共有居民小区7686个,其中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居民小区325个,业主组织覆盖率不足5%,相对沿海城市,成立比例较低。

经过相关部门前期的调研,业主组织成立比例低和作用发挥不明显的主要原因有大会成立难、会议召开难、组织业主难等几方面。为了推动业主组织的建立,借鉴先进地市的经验,在《条例》立法过程中,主要进行了以下几点探索。

一是针对业主大会召开难的问题,《条例》规定了业主大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未按期召开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召开。逾期仍不召开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召集召开;

二是针对业主大会组织难、表决难的问题,《条例》明确在业主身份确认的前提下,可以采用书面、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等多种方式进行表决。

三是针对业主大会成立难的问题,《条例》规定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推动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由业主代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的代表组成,主要任务是组织业主共同决定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物业管理事项,推动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记者 贾永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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