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济报》:河南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严格互联网金融广告监管 防范非法集资

03.08.2016  22:04

 

                   

 

8月2日,《河南经济报》2版刊登通讯报道《河南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严格互联网金融广告监管 防范非法集资》。

 

 

河南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严格互联网金融广告监管

防范非法集资

 

        (河南经济报记者 焦飒 通讯员 鞠海生 陆诗秦) 近日,省工商局召开全省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等十七部门《关于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全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内容,就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

  联手执法,会同金融管理等部门开展好互联网金融广告的专项治理工作。近日,省通信管理局对工商部门提供的互联网金融广告关键词进行了检索,得到了727条网站信息。省工商局按照网站所在地将这些线索分发至各省辖市,各要求地工商部门根据网站线索,重点排查清理和集中整治互联网金融广告中涉及9条“红线”的违法行为,就广告中涉及的金融机构、金融活动及有关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真实性、合法性等问题,及时通报金融管理部门进行甄别处理。对公安机关认定涉嫌经济犯罪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认为已经或涉嫌构成非法集资活动的,依法责令停止发布广告,依法、依职责进行严厉查处。同时,利用现有的监测手段对大型门户类网站、搜索引擎类网站、财经金融类网站、房地产类网站以及P2P网络交易平台等金融、类金融企业自设网站发布的广告进行重点监测和整治。

  突出重点,与金融管理等部门共同开展好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省工商局近期对省人民银行等5家单位提供的关键词进行了查询,共查出相关企业信息35861条。其中,涉及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16113条,涉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风险专项整治74条,涉及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16813条,涉及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28条,涉及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2833条,为整个专项整治的摸底排查工作提供了重要线索。在此基础上,省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部门积极配合金融管理等部门,共同开展好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依托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省级工商注册登记信息与金融、公安等有关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部门监管互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综合研判、吊销营业执照、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公示等相关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对非金融机构以及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网络借贷”“基金”等16种字样,凡使用相关字样的企业,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及时将相关企业信息告知金融管理部门和发改委等部门对其进行重点监管。根据金融监管部门的提请,对被认定为未经许可从事金融活动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依法对法定代表人进行任职资格限制。

  严格履职,配合金融管理部门开展好各专项领域整治工作。省工商局加强对P2P网络借贷的整治,重点配合银监部门提供注册登记信息;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整治,配合人民银行,依法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无证机构情况,将失联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跨界从事金融业务的整治,配合人民银行和其他金融部门对违法广告行为及以投资理财名义开展的金融活动进行整治,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省工商局还要求全省工商系统在整治行动中区别对待、分类施策。针对全省互联网金融发展还处于发育探索阶段,市场主体良莠不齐、鱼龙混杂等现状,要坚持保护合法、打击非法的原则,既有效清除行业中的害群之马,也要避免“伤及无辜”,视违法违规情节轻重,依法运用行政约谈、限期整改、行政处罚、吊销执照等整治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同时,注重完善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推动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