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提醒:购买进口食品应“验明正身”

16.09.2015  12:02

  不少消费者认为进口食品质量更有保障。山西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近日提醒:进口食品并非100%安全,消费者购买时有权向商家索取“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室主任孙卫东说:“不是所有进口食品都是合格和安全的,我们去年就检出了5批不合格进口食品。消费者在购买时需要保持警惕,要有对进口食品‘验明正身’的意识。”

  孙卫东介绍,进口食品必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验合格的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准其销售、使用。检验检疫证书相当于每批进口食品的“身份证”,消费者有权向销售单位或标识的境内代理商索取该证书。若索证诉求遭拒绝,或确认产品未经检验合格的,可向购买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若经查实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可凭购物凭证退换货及索赔。

  (梦琦王卓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