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称本轮捕鼠涉20家基金公司 专家:应重刑惩处
【导读】媒体称本轮捕鼠涉20家基金公司,但多半“老鼠仓”仍在水下。经济之声评论:应大幅提升“老鼠仓”违法成本。
央广网财经北京6月6日消息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自从今年3月以来,证监会对“老鼠仓”的打击力度可谓空前,涉“老鼠仓”基金经理频频被曝出,而且这次捕“鼠”行动,涉及面上不仅限于公募,而是蔓延至保险券商,深度上,由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团队,向交易员团队蔓延。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本轮捕“鼠”行动中,已经有华夏、博时、易方达、招商、中邮创业、汇丰晋信、上投摩根等多家基金公司“中招”,可能涉及到的基金公司达20家左右,但是多半“老鼠仓”仍然还在水下。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金融市场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对此解读。
经济之声:“老鼠仓”是指庄家在利用公有资金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个人或相关关系人的资金在低位建仓,待用公有资金拉升到高位后,个人仓位率先卖出获利的行为。“老鼠仓”对投资者的伤害、对市场健康发展的威胁不言自明。5月初,证监会一次点名十多家涉嫌“老鼠仓”的基金公司,今天又有媒体说,虽然捕鼠行动涉及的基金公司达20家左右,但是多半“老鼠仓”仍然还在水下。对于媒体这种说法您怎么看?
尹中立:现在还不好说是否是普遍的都存在着这种“老鼠仓”的行为,但从已经公布的案件来看,因为现在基金管理公司还不足100家,已经有20家去涉足了类似于“老鼠仓”事件,可想而知应是比较普遍的现象,还是非常值得关注的。因为资本市场的两个核心的信用,一是股票市场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经理层要有充分的信任。第二是基金的投资者对基金经理要有充分的信任。如果,这两种信任关系有一层出现了断裂,整个资本市场大厦将会出现危机,这也是中国股票市场之所以非常低迷的非常重要的原因。
经济之声:这种信任的关系想要建立起来并且非常牢固相当的不容易,但是如果想要打破这个信任的关系那却很简单,管理层也深刻的意识到了“老鼠仓”的危害性。2009年,刑法第七修正案正式加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至此,“老鼠仓”被真正入刑。但是业内人士指出,尽管如此,“老鼠仓”整体的违规成本依然偏低。这正是“老鼠仓”盛行的原因之一。对于多年来老鼠仓盛行的原因您怎么分析?还暴露出哪些深层次问题?
尹中立:这是非常有道理的,无论是上市公司的高管人员利用做假账来上市,还是基金经理“老鼠仓”的行为实际上都是违背了信托的责任,性质是非常恶劣的,应该用重刑去惩处这种违法行为。从国外的法律来看,一旦发现上市公司造假或者是基金经理存在着“老鼠仓”的行为都会倾家荡产,但在中国虽然已经入刑了,比以前有所进步,但是惩处的力度还是比较小的,这就导致了违规者的成本比较低。
经济之声:确实像您所说的,我们在这也可以给大家举一个例子,就是以"老鼠仓"获刑第一人韩刚为例,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没收其违法所得并罚款31万元。相对于基金经理过百万元的年薪,区区31万元的罚款并不会让市场感受到法律法规的震慑力。除了加大违法成本,从基金公司内部来说,到底建立一套怎样的基金公司内部运作、激励和监管制度才能让行业更健康地发展?
尹中立:这个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之所以出现一个普遍性的现象,这就说明我们基金管理制度本身就存在问题,如果说好人当了基金经理以后都会干坏事的话,那这个基金管理整个办法或者制度实际上本身是有漏洞的。
好的制度是应该让坏人变成好人,而不应该让所有的好人都变成坏人。所以,我们的制度披露了什么问题呢,就是所有的监管都是外部的监管,应该让基金管理公司的高管或者基金经理自己承担起自觉自律的一种行为。如何才能够实现这样一个结果,就应该要借鉴国外通行的做法,应鼓励合伙人制度,应让基金经理或基金公司的高管人员持股,让他们成为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东。这样就会形成有效的内部的防范机制。
经济之声:通过内部持股这样一种方式来让整个行业更加健康的发展。随着证监会对于老鼠仓查处力度加大,涉“老鼠仓”基金经理频频被曝出,而且涉事人员由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团队,向交易员团队蔓延。涉案人员太多,一方面降低了执法的效率,另一方面也让人担心,由此造成的人才荒。数据显示,2014年尚未过半,年内公告基金经理离职的基金数量达到200只左右,由于部分基金经理“一拖多”,涉及的基金经理数量达到95人左右。怎么才能真正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尹中立:基金行业的一个普遍现象,除了“老鼠仓”以外,还有就是人才的流动非常的频繁。有一个笑话,人家说基金经理的换手率比基金买卖股票的换手率还高,这应是不虚此言的。如何才能让真正的人才留住,就应该让优秀的人持股,形成一个有效的监督和激励机制,这样就不会出现人才荒。
经济之声:你反复提到了内部持股的问题,内部持股好像挺有效的,一方面不会造成人才荒,另外一方面也可以让整个行业更加健康的发展,那这个内部持股它到底是怎么回事,在节目的最后再来给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它能够起到一种什么样的作用?到底是怎么回事?
尹中立:因为基金管理公司都是股份制管理的机构,股权机构,应该把一部分股权让基金管理公司的高管或者是基金经理让他们成为股东,把一部分股权卖给他们,然后让他们自己当股东。这样的话,第一他们会自觉的去起监督的作用。第二可以防范拿着投资者的钱去给自己谋取利益,起到一箭双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