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专员办:深化平台建设 实现业务转型再上新台阶
一、收入动态监控平台——“大数据”支撑的财政收入动态反映、预警分析监管机制。 为实现收入监督的重心从以事后检查为主转向以事前、事中监督为主转型,浙江专员办成功开发并上线了浙江省国库收入监管平台,该系统整合了税务、海关、财政等多部门的征收数据,实现了“国库主体、预算科目、预算级次、征收机关、退库类型”五方面的全覆盖,具备查询、统计和预警三大功能,“大数据”为预算收入监管提供了有力支撑,有力地提升了收入监管效率和精准度。在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前夕,通过监控发现有的基层地税部门为确保营业税收入加大历史陈欠的清缴力度、减少延期纳税审批、违规提前预征营业税等调节收入的情况,第一时间向财政部作了反映。此外,通过数据分析,发现个别地区未按规定的分成比例上缴中央水资源费上千万元,专员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并要求相关县市立即纠正,并催缴入库。
二、部门预算监管平台——以执行监控为核心构建“预算、执行、决算”全链条闭环监管体系。 采用纵横结合的方式开展部门预算执行监控,通过对不同年度相同项目的纵向比较,及同一系统不同单位间的横向比较,查找、筛选、确定预算执行进度异常的单位和项目,有的放矢地开展日常监管。通过预算执行监控有效地将预算编制、决算、绩效评价3环节的监管信息有机串联,提升了预决算审核的效率及执行率,降低了审核风险,确保中央部门尽职履责。建立了标准化监管体系,对内实现业务流程、业务内容、业务标准、业务模板的标准化,对外实现重要报告模板、政策解答、处理口径、监管措施的标准化,确保监管公平公正、风险可控。部门预算执行监控实现了对驻浙中央预算单位和中央资金的“两个全覆盖”,有力地保障了中央部门预算资金及时有效地发挥作用。
三、专项转移支付监管平台——编织转移支付资金联动监管网。 着力推进“两个联动”,积极构建与财政部各司局、地方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多层次联动的监管网络,以解决专项资金监管中存在的点多、面广、链条长的难题,达到协同监管、信息共享的目标。与财政部各司局建立事前、事中、事后沟通汇报机制,确保各司局的工作要求、具体意见及时完整地体现在工作中。与浙江省财政厅建立了月度对账机制,要求省财政厅按月抄报中央资金分解情况表及分解文件,督促省财政厅及时分解,2016年,省财政厅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按时分解率近100%。与省市县各级财政联动,推进重点资金的季度执行监控,将监管延伸至项目单位,针对使用进度慢、使用不合规的项目,进行督导约谈,确保重大专项资金及时、合规使用。与行业主管部门建立重点资金联合监管机制,如:与省水利厅建立了重大水利项目执行情况月度报送制度,督促行业部门落实管理责任。
四、金融监管综合平台——巩固财政与“一行三局”协同监管制度。 紧密围绕财政部财政金融监管的主要职责,注重整合“一行三局”的资源,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工作成效。定期组织召开与“一行三局”及相关部门的联席会议,构建起交换形势看法、交流监管经验、解决突出问题的协调监管机制。浙江省副省长在参加主题为“改善信用环境,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第二次联席会议时,高度肯定联席会议是财政视角看金融问题的有益尝试,构建了聚焦问题的研究机制,希望浙江专员办进一步发挥独特作用,助力中央政策精准落地,客观反映金融运行情况,督促财经纪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