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群众艺术馆专业轨道射灯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18.11.2014  20:17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群众艺术馆委托,就专业轨道射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14年10月31日在《河南招标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就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出澄清。

一、 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原招标项目名称:河南省群众艺术馆专业轨道射灯采购项目

原招标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4-1939号

原公告日期:2014年10月31日

原公告媒体:河南招标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二、更正信息

原招标公告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11月21日上午9:00

开标时间:2014年11月21日上午9:00”

2、“投标前三日向招标单位提供以下样品:1、三回路轨道 1米 一根(含轨道配件);2、专业射灯1;3、专业射灯2;4、专业射灯4;以上样品由招标单位专业评判,如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能进行正式投标。

3、“1、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描述主要货物性能特点的原厂商技术文件、彩页及产品说明资料和官方网站资料供评标参考,并保证这些技术证明材料与投标货物的真实功能、性能参数的一致性;如标书所述产品功能参数与产品说明资料不一致,务必在标书上附带原始生产商出具证明函(原件)以证明功能参数变更的有效性,否则视为技术不满足。(如不满足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彩页情况给予相应的扣分。)

现更改为:

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12月4日下午15:00

开标时间:2014年12月4日下午15:00”

2、“*样品提供,投标前三日向招标单位提供以下样品:

1.      三回路进口轨道一根(0.7-1米,含轨道配件并提供进口产品证明)

2.      专业射灯1;(含技术参数表中所含配件)

3.      专业射灯2;

4.      专业射灯4;

(以上灯具以及轨道需能在现场进行测试,不能提供全部样品或样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不能进行正式投标。)”

3、“1、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描述主要货物性能特点的原厂商技术文件,投标产品彩色印刷样册及产品说明资料和官方网站资料供评标参考,并保证这些技术证明材料与投标货物的真实功能、性能参数的一致性;如标书所述产品功能参数与产品说明资料(彩色印刷样册、官方网站资料)不一致,视为技术不满足,给与相应扣分。

招标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 系 人:冯新生

联系电话:0371-65950225

传真电话:0371-65950225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

邮政编码:450003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