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工商局专业分局规范消费者申诉受理工作

31.07.2015  17:07

  鉴于近两年职业申诉、投诉人申诉案件增多的现象,安阳市工商局专业分局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要求,对机关各股室和基层工商所受理、调解工作进行了统一规范。

  一是积极探索。该局要求各办案机构和调解人员,深入研究法律法规,及时总结近两年在消费者申诉举报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应对,妥善处理,总结好的方法进行推广。

  二是认真履行职责。受理消费者申诉和投诉要做到程序合法,文书规范,受理的每个案件都要有文字记录,特别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诉投诉案件,要严格按照申诉暂行办法要求五日内书面通知申诉人,并告知其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是探索制作调解文书。对调解成功的制作《调解书》,对调解不成功的制作《受理消费者申诉案件终止调解通知书》,并对申诉投诉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依法进行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