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起郑州市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和电子证明 “电子证”和纸质版效力同等
2月起郑州市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和电子证明 “电子证”和纸质版效力同等
(河南日报记者何可)自2月1日起,在郑州市区范围内,将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房屋首次登记)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预告登记)。这是继郑州在全国率先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抵押权)后的又一创新之举,标志着郑州市不动产登记将全面进入电子证照时代。
这是郑州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新举措。2018年以来,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加强作风建设,从服务效率、服务体验、服务模式、服务监督等方面,全方位、系统化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提速增效、提档升级,进一步利企便民。
根据公告,企业可通过郑州市不动产政务服务网(www.zzbdc.cn)对上述电子证书、证明进行查询、下载。同时,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房屋首次登记)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预告登记)正式启用后,纸质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可并行使用。
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电子版的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与纸质证书、证明具有同等效力,可应用于政府各部门、金融机构、社会公共服务机构等办理不动产相关业务,而且与登记数据库保持同步,记载内容、功能更加丰富。启用电子证书、证明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继续有效。
统计显示,2018年,郑州市本级共办理预告登记101087笔,首次登记206885笔。“电子证”启用后,将大量减少证书、证明的打印量,起到节约纸张的作用。
一家房地产企业经办人员告诉记者:“首次登记证书、预告登记采用电子证书(证明)后,通过系统自动生成,相比纸质‘红本本’,省去了工本费,有利于保管,办理时不需到窗口排队等候,办事效率成倍提高。”
长期负责房地产事务的律师王彦超说,郑州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房屋首次登记)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预告登记),将进一步增强房屋首次登记和预告登记工作的安全性,压缩群众在办理业务时的等候时间,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办事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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