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条例即将支持“以人查房”

03.06.2014  09:08

近日,国土资源部正计划上报《不动产登记条例》给国务院,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将与官员财产申报信息等系统并轨,官员瞒报登记资产信息将被“刹车”,“依法以人查房”已被写进《条例》第6章第72条,全国实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互通互享更是“板上钉钉”。 《不动产登记条例》总共8章84条,内容有:不动产登记权利、登记程序、登记审核、登记类型、登记材料的保护和利用、法律责任、附录。

其中最敏感的“以人查房”问题在《不动产登记条例》中第6章第72条得以体现,第72条的主旨是秉承“依法查询”的原则对社会职能服务部门开放查询服务系统,同时有限制地放开个人“以人查房”查询服务系统。

据新华网

具体表述

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依法查询制度。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以及取得权利人同意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信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纪检监督机关等有权查询与调查、处理案件有关的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查询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国土资源部门起草。

【责任编辑:王利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