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韩泰轮胎实施价格垄断被罚款217.52万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今日召开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发布宏观经济运行数据并回应热点问题。关于汽车行业反垄断的情况,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赵辰昕表示,经查,2012年至2013年,上海韩泰公司在销售卡车、客车轮胎及乘用车轮胎过程中,与相关经销商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被罚217.52万元。
赵辰昕表示,按照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立法计划和工作部署,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在总结执法经验、开展实地调研、组织调查问卷、广泛征求业内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关于汽车业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并于3月23日至4月12日公开征求了社会意见。制定反垄断指南,有利于进一步增进执法透明度,稳定市场预期,预防和制止汽车业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促进汽车业健康发展。
反垄断执法是加强市场行为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常态性工作,根据举报,最近发改委责令上海市物价局对上海韩泰轮胎达成并实施限定轮胎最低转售价格的垄断协议行为进行了处罚。经查,2012年至2013年,上海韩泰公司在销售卡车、客车轮胎及乘用车轮胎过程中,与相关经销商达成并实施“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排除、限制了市场价格竞争,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上海市物价局依据《反垄断法》第46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责令上海韩泰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1%的罚款,共计217.52万元。
赵辰昕还表示,汽车业产业链长,规范整车、配件以及售后市场的竞争秩序,关系上游、中游、下游各类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下一步,发改委将继续严格履行反垄断监管职责,结合指南的出台,加强宣传和引导,推进反垄断执法的精细化、规范化、统一化,维护汽车市场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