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合成员国政府代表共商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问题

06.07.2017  10:24

  上合成员国政府代表共商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问题

  人民网北京7月6日电(杨倩) “落实《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的前景及其对地区交通互联互通的影响”圆桌会议5日在京召开。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阿利莫夫、中国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联合国亚太经社理事会秘书处运输司司长李玉伟出席大会并致辞。来自上合组织成员国、白俄罗斯和蒙古国的交通运输部代表、使节及相关领域专家将在为期两天的会议中探讨该协定的现状、作用及前景,推动地区交通互联互通的进程。

  阿利莫夫秘书长在《推动上合组织框架内的道路运输合作》的主旨演讲中指出,尽管国际上已有各种各样的多边跨境交通协议,但是《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仍有其独特性。一方面是因为上合组织成员国巨大的经济体量和占世界一半的人口数量,另一方面是因为该协定本身。该协定的开放性、统一性、平等性、可持续性为本地区互联互通提供法律依据和发展基础。

  交通部副部长刘小明向参会代表介绍中国“一带一路”互联互通的整体情况:中国与相关国家一道共同制定了区域交通发展规划,实施了一大批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项目。 截至今年5月份中国已与17个“一带一路”参与国家签署了18个双边及多边道路过境运输和运输便利化协定,开通了356条国际道路运输线路,修建了11条跨境铁路。中欧班列累计开行3900列,到达11个欧洲国家的29个城市。他与各国交通部门代表分享了交通部在这些工作中获得的经验和体会,并对落实《协定》、加快地区互联互通提出了建议。他说,中方建议尽快召开上合组织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员委会第一次会议,建立健全员委会章程,并形成未来的工作计划;建议在上合组织交通部长会议机制下建立专家组,为地区互联互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方案;希望联合国亚太经社理事会继续为本地区道路交通便利化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

  联合国亚太经社理事会秘书处运输司司长李玉伟指出国际运输现存的诸多问题,涉及车辆各方面标准不统一、司机签证手续漫长、车辆保险跨国失效、许可证繁多、车牌跨国难识别、法律法规不健全等方面。国际道路运输急待统一的完整的行业规范,而相较于海运有国际海事组织、空运有国际民航组织,陆运方面没有专门的国际组织制定相应的行业标准。因此,他建议成立国际公路组织以解决目前的问题。

  据悉,《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于2014年9月在上合组织杜尚别峰会上签署,于今年1月20日起正式生效。该协定提出的主要目标是2020年前开通包括最远端从中国连云港到俄罗斯圣彼得堡,覆盖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六国的六条公路运输线路。

  上合成员国政府代表共商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问题【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