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细化措施化解主城区小学择校热

04.07.2016  21:33
  一是分批录取,应入尽入。坚持“以实际居住地为主、分批招生”原则,各小学招收学生必须在划分区域内有合法的固定住所,并长期与监护人共同居住。前一批次招生结束后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继续招生,如空余学位数量无法满足入学需求,学校采取公开方式招生(如摇号招生等)。按照“应入尽入”原则,保障区域内适龄儿童(含残疾儿童)和其他特殊人群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二是一体统筹,联动安排。三门峡市主城区共建立了三门峡市三小(三门峡市东风小学会兴校区)、三门峡市开发区斜桥小学(三门峡市第四小学斜桥校区)、湖滨区上村小学(三门峡市育才小学上村校区)、开发区崤山路二小(市外国语小学开发区校区)等6个同盟校,在积极宣传盟校制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绩,开展“身边的好学校”主题介绍活动,引导家长形成“适合孩子的学校就是最好的学校”的正确观念,理性安排子女就近入学,纠正错误的择校观的同时,统一招生方案、招生宣传、招生安排,并按照各自招生区域招生。      三是相对就近,引导集聚。坚持“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各小学必须严格按照划分区域招生,不得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违反规定招生。禁止任何形式的乱收费行为。禁止通过任何考试方式进行招生,不能委托任何培训机构推荐选拔生源。严格均衡编班,不得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主城区各小学招生工作方案未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不得对外公布。确保所辖学校招生工作合法合规、平稳有序。支持农民进城购房促进住房消费,积极引导人口集聚,加快推进商务中心区龙湖小学筹建工作,争取实现4个班180人的规模。      四是阳光透明,接受监督。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报刊电视等多种形式,向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家长宣传政策变化和相关要求。特别是每批次招生截止后,学校向社会公布名单及学生父母姓名、住址、户口、房产性质等相关信息,接受公众监督质询。对各批次招生后空余学位的学位也向社会公开。      (三门峡市教育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