凸显“河南特色” 彰显为民情怀 三年来全省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过万
大量知识产权纠纷涌入法院;加大涉农知识产权保护、倾力保护种子经营单位和农户的合法权益;加大食品行业保护力度、护航“天下粮仓”向“国人厨房”跨越……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我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凸显“河南特色”,司法实践中透出浓浓的为民情怀。
三年来,全省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纠纷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共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07万件,包括专利权纠纷、商标权纠纷、著作权纠纷、技术合同纠纷、植物新品种、不正当竞争及其他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尤其近两年,案件量增速均超100%。今年第一季度知识产权受理数已超过2013年全年数量,达到2014年全年的近六成。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判决生效589件,受理了一批重大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严厉打击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
司法实践中,我省法院加大涉农知识产权、食品行业知识产权、传统文化保护力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凸显出浓浓的河南特色。
我省是全国粮食生产核心区,全省法院在做好涉农案件审理的同时,加强对种子经营单位、农户以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走访、联系,倾力服务保障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省高院在全国率先出台植物新品种案件审判指导意见,引领全国植物新品种案件的审理标准。
食品加工行业在我省经济中可谓举足轻重,我省法院主动作为,为河南实现“天下粮仓”向“国人厨房”跨越保驾护航。2014年,省高院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彰显了运用知识产权保护食品企业合法权益、维护食品安全的决心。
被告人宗某、黄某雇用多名工人,私自生产销售假冒“金龙鱼”、“鲁花”注册商标的食用油,非法经营数额达千万元。省高院二审依法分别判决宗某等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并处罚金人民币2704万元,有力震慑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净化了食品市场环境。该案犯罪数额之高、影响之广、判处罚金之高,在全国的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罕见。
河南是中华文明的发源地,孕育了豫剧、剪纸、版画等民间艺术,神话故事、民间传说众多。全省法院以保护民间艺术,传承民族文化为出发点,加大文化保护力度。审理了苗富华、马捷等权利人的戏曲作品著作权纠纷案件,依法保护了权利人合法权利,有力促进了中原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省高院民三庭副庭长宋旺兴说,司法实践中,针对知识产权案件中涉及权利人举证难、索赔数额计算难的实际状况,我省法院依法及时受理证据保全、调查取证、临时禁令申请,并及时为权利人提供必要的司法救济。三级法院审理了一大批知识产权纠纷,依法适用主刑的同时,高度重视财产刑的适用,从经济上剥夺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能力和条件。(记者 谢建晓 实习生 王国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