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5月空气质量排行:信阳第一获奖1143万,安阳被扣905万

29.06.2017  16:05

大河网·大河客户端记者 莫韶华

6月28日上午,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通报了对全省18个省辖市和10个省直管县(市)5月份大气质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结果。

5月份,全省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扣收总额2266.4万元,奖励总额2134.1万元。其中,安阳扣收金额最高,为905万元,信阳市受到奖励金额最多,为1143万元。

根据国家下达河南省的空气质量目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目标考核3项因子,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细颗粒物(PM2.5)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其中,18个省辖市扣收总额2128万元,奖励总额2043.5万元;10个省直管县(市)扣收总额138.4万元,奖励总额90.6万元。

18个省辖市中,受到扣收金额的共有11个市,按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是:安阳市905万元、郑州市515万元、开封市315万元、洛阳市125万元、平顶山市80万元、濮阳市75.5万元、鹤壁市44.5万元、新乡市26万元、许昌市17万元、商丘市15万元、焦作市10万元。

其中,因PM10平均浓度超标扣收金额前3位依次为:安阳市625万元、郑州市255万元、开封市180万元;因PM2.5平均浓度超标扣收金额前3位依次为:郑州市120万元、安阳市120万元、洛阳市65万元;因优良天数不达标扣收金额前3位依次为:安阳市160万元、郑州市140万元、开封市80万元(并列第三,新乡市80万元、许昌市80万元)。

受到奖励金额的共有7个市,按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是:信阳市1143万元、南阳市324万元、驻马店市177.5万元、三门峡市149.5万元、周口市139万元、漯河市75.5万元、济源市35万元。

10个省直管县(市)中,受到扣收金额的共有4个县(市),按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是:巩义118万元、滑县13.3万元、汝州6万元、新蔡1.1万元;

受到奖励金额的共有6个县(市),按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是:永城29.9万元、邓州19.5万元、长垣17.5万元、固始10.4万元、兰考7万元、鹿邑6.3万元。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