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老赖逃避10万多元债务 和妻子离婚转移财产

16.08.2016  11:38

  本报讯 为了逃避10万多元的债务,他先是避而不见,到后来不惜和妻子离婚,转移财产。但这些伎俩终究没逃得过执行法官的“法眼”。昨天,在中原区法院执行局,“老赖”王富(化名)主动上门,与申请人达成协议,并当场一次性将执行款履行完毕。

  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赖账,先离婚后转移财产

  2014年2月4日,中原区法院对一起侵权纠纷案一审判决,王富赔偿各项损失10.5万余元。王富不服上诉,同年6月6日,郑州市中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判决书生效后,王富迟迟不愿履行法院判决。执行局赵学福法官多方调查走访发现,“王富在二审判决下来的第五天和妻子离了婚,并通过离婚协议将个人财产转移至儿子名下,其个人名下无财产”。

  同年4月18日,王富的儿子用16.2万元购买了一辆新车。

   坚称自己没钱被拘15日

  “我们多次找到王富父子核实并做思想工作,希望他俩能尽快履行法院判决,但王富坚持自己没有钱。”赵学福说,王富始终不承认自己曾将财产转移到儿子名下,“称儿子买的车都是自己辛苦挣的。”2015年3月,中原区法院不得不对其采取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查出名下拆迁补偿款

  今年5月,案件终于出现转机。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查明王富儿子名下有一笔数额不小的拆迁补偿款,该款项正是王富所有房屋的拆迁补偿款。5月3日,法院依法将拆迁补偿款11万余元予以冻结。王富儿子认为法院没有权力冻结自己名下的财产,侵犯了自己的利益,不但不履行义务还要求法院解除冻结,执行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刑事自诉维权,“老赖”主动和解

  根据最高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中的有关内容,申请人得知可以通过刑事自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时,申请人果断决定提起刑事自诉进一步维权。

  当王富得知申请人准备提起刑事自诉时,立马转变态度,主动要求与申请人和解,配合法院执行。

  15日上午,王富与申请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将执行款一次性履行完毕。线索提供 王新 穆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