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股市大跌赔40万 为还亏空持枪劫原阳金店

20.02.2016  10:07

  本报新乡讯(记者穆黎明通讯员夏兴宇袁辉)“1·17原阳金店抢劫案”有了新进展,原阳县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对高某进行批准逮捕。近日经审讯,高某表示是为还股票亏空进而持枪抢劫了金店。

  1月14日,高某因股市大跌,赔进去40多万元,家里又等着要钱买房子,家人一直以为高某在外边发了大财,要面子的高某又不想让家里人知道自己把家底都赔进去了;又从网上看到股民们发帖说“全赔进去了,真是逼着去抢劫呀”,于是便有了抢劫金店改善生活条件的想法。

  高某自幼喜欢枪支,对枪的结构也比较熟悉,平时就在五金店买些弹簧、铁水管子、螺丝之类拼凑摸索,于案发前一个多月自制了三支枪管,在网上购买了一把发令枪。1月17日高某在原阳某金店蹲点进行抢劫,于是发生了“1·17原阳金店抢劫案”。

  原阳县检察机关认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抢劫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抢劫罪,应以抢劫罪追究刑责。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检察官提醒,在日常经营中,金店应将价值较大的贵金属用锁链锁起来,以防被偷被抢,对进店的举止反常男性尤其需要提高警惕,同时应避免只有一人看店,在安装监控时尽量做到角度多一些、像素高一些,对不法分子也是一个震慑,一旦发生抢劫,警方也能获取更多、更清晰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