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发布专项规划 五年内要建10万个充电桩

27.10.2016  15:40

  为推广电动汽车,我省出大招。记者10月26日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已下发《河南省“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和《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到2020年,全省要建成各类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1000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10万个,满足超过35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基础较好,2015年生产新能源汽车3.6万辆,占全国新能源汽车产量的9.5%。去年全省电动汽车上牌量较上年增加9062辆,增长近8倍,呈爆发式增长态势。但作为电动汽车产业关键环节的充电设施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充电设施利用率低,商业模式不成熟,政策配套尚不完善。

  规划提出,我省充电设施建设要适度超前、互联互通,分区域、分场所、分车型确定充电设施配置标准和比例。在郑州、开封、洛阳、新乡、焦作、许昌6个省辖市加快发展,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其他12个省辖市为示范推广区域,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力争小于2公里;县城建成区根据需求合理布局建设公共充电设施。

  随着电动汽车逐渐进入家庭,住宅区内如何充电成了老大难问题。规划要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高速公路服务区应配建同时满足4辆及以上车辆充电需要的公共快充设施,到2020年基本覆盖省域内所有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城市公共快充站要同步建设,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建设1座公共充电站。到2020年,全省建成各类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1000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10万个,满足超过35万辆电动汽车(标准车)充电需求。

  电动汽车作为一种新兴产业,充电设施建设会催生新的商业模式。规划提出构建全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大力推行“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推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间的能量和信息互动,提升充电服务智能化水平。

  充电设施用电有优惠,对向电网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政策,2020年前暂免收基本电费。集中式和其他有条件的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2020年前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记者陈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