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工商局七项措施大力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

16.04.2015  19:44

为贯彻落实市委农村会议精神,促进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近日,驻马店市工商局制定出台《驻马店市工商局关于大力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的意见》,采取七项措施,大力培育以家庭承包农户为基础,以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为骨干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规范各类农民经济实体发展,促进我市现代农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一是积极开展政策引导。在全市范围内采取各种形式送法上门,利用走访、巡查、办照等工作时机,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国家提倡发展家庭农场的扶持政策,提高农民对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概念的认识,形成踊跃申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浓厚氛围。

二是开辟登记“绿色通道”。 在注册窗口设立专门的咨询服务台,为农民宣传政策法规,为申办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免费提供登记辅导;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办理登记,并依法免收登记费,为农民申请登记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

三是完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培育机制。推动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职业化,扶持和引导专业大户开展联户经营,成立家庭农场。引导同区域、同行业、同类型农民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在劳动、技术、资本、品牌等方面开展联合,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创办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引导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农户建立稳定的利益关系,实现多赢多利,共同发展。

四是实施商标战略,提升品牌效应。以落实《驻马店市关于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为契机,积极帮助指导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中国驰名商标、河南省著名商标和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创建区域品牌,加强品牌宣传,提高我市农业经营主体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五是加强合同管理,促进诚信经营。积极发挥全市合同指导工作站的职能作用,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加大合同法律知识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和农民的诚信意识、合同意识、证据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指导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签约行为,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六是强化打假维权,保护合法权益。依托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网络监管平台,对侵犯农业企业合法权益的申诉、举报、咨询等,做到快速受理、及时分流、迅速查处,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违章经营行为。建立农业企业间联合协作机制,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七是开展行政指导,规范健康发展。加大对农业企业注册登记、打假维权、商标广告、合同管理、产品营销等环节的行政指导力度,引导企业规范经营,维护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