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新鲜血液——《管理规定》
新华社北京6月2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管理规定》根据中央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精神新要求,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管理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制度作出规定。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制度成果,是新时期做好事业单位领导人和管理监督机制,对建设一支符合好干部标准的高素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队伍,推动公益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长期以来,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等。一些地方的事业单位与政府的界限模糊不清和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成熟,事业单位提供的社会服务程度越来越高。可以说,事业单位想发展、要发展,必需改革。
事业单位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行业众多、类型复杂,不同层级事业单位的情况千差万别、各不相同,它涉及民生方方面面,关乎人民幸福安康,关乎党的执政形象。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是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领导者、组织者和推动者,在推动公益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所以,对领导人员分级管理、分类指导;明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采取组织选拔、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等多种方式进行,这是加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宏观管理的一大特色,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结果,是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大举措,也是党管干部原则的科学体现。
《管理规定》的出台,打破了传统的任命方式,饱含了党加强用人导向引导的用心、体现了深化全面改革的决心。为事业单位人才发展提供了平台依据,为事业领导人员选拔开辟了新的路子,为新时期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队伍提供了遵循依据、指明了道路方向。
《管理规定》有利于为事业单位注入新鲜血液,能更好地激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有助于事业单位市场化改革;有利于事业单位去行政化。它体现了中央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经验新成果,填补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的制度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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