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17家KTV被诉侵权 一审判每首歌赔五百

23.12.2014  15:40

两只蝴蝶》《家在东北》,在KTV时你唱过这些歌吗?可你知道吗,这些歌并不是任何一家KTV都有权放映的,在三门峡,就有17家KTV因此被告上法庭。昨日,三门峡中院对17家KTV侵权播放歌曲案作出一审判决:陕县温塘某KTV等3家KTV停止放映并从曲库中删除《两只蝴蝶》《家在东北》等涉案音乐电视作品,并按照每首歌500元的标准进行赔偿。

【案件】

17家KTV被诉侵权

今年8月份以来,民权县浩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简称“浩天公司”)发现三门峡数家KTV未经许可,擅自在其经营场所内以卡拉OK方式向公众放映《两只蝴蝶》《家在东北》《杯水情歌》《小眼睛的姑娘》等多首音乐电视作品。

浩天公司于是偕同律师、公证员,到三门峡辖区多家KTV消费,在包间内先后点播上述歌曲,并对曲目播放过程进行摄像、刻录成光盘。民权县公证处对上述证据保全过程出具了公证书,证明公证书所附光盘的内容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

2014年11月,民权浩天公司向三门峡市中院提起著作权维权诉讼,以未经授权非法使用歌曲为由,将三门峡市湖滨区、灵宝市、渑池县、陕县等17家KTV告上法庭,案件涉及200余首音乐电视作品,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从曲库中删除侵权作品,赔偿经济损失共计150余万元。

【审理】 4家KTV倒闭 撤回对10家KTV的起诉

两只蝴蝶》《家在东北》,这些在KTV中点播率极高的歌曲著作权归谁?为何浩天公司认为17家KTV侵犯了他们公司的著作权?

浩天公司提供的证据显示,北京一家专业音乐制作公司——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享有《你是我的玫瑰花》《两只蝴蝶》《我要抱着你》等200余首音乐电视作品著作权。2014年7月8日,浩天公司取得上述200余首歌曲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排他性专属授权,包含以自己名义授权第三方以卡拉OK方式使用200余首作品的放映权等专属权利,并可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方提起诉讼,有效期一年。

此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调解,浩天公司与其中10家KTV达成调解协议,浩天公司撤回了对这10家KTV的起诉。

“我们的电脑点播软件都是向郑州一家正规公司购买的,歌曲也是系统里自带的,以前一直认为即使构成侵权也是郑州公司侵权。经过这次纠纷,才知道只要是用于商业用途,并以此营利就必须付费。”灵宝市某KTV经营者坦言,对著作权不太了解。

【判决】 停止侵权 删除《两只蝴蝶》等作品

从案发至案件审理时,有4家涉案KTV因经营不善关闭,浩天公司遂撤回了对这4家KTV的起诉。至此,被告17家KTV还剩3家。

12月22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陕县温塘某KTV等3被告停止放映并从KTV曲库中删除《两只蝴蝶》《家在东北》等涉案音乐电视作品;按照每首歌500元的标准赔偿浩天公司经济损失。

侵权成立

判每首歌赔偿500元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本案中,浩天公司与北京一家专业音乐制作公司签订《音像著作权合同》,取得了相应的权利,陕县温塘某KTV等3被告未经权利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擅自播放涉案歌曲,侵犯了浩天公司对作品的放映权及相应的财产权。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权侵权赔偿的规定,以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主要赔偿依据,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鉴于浩天公司未提交其具体所受损失以及证明被告所获利益的证据,结合本案的侵权情节、性质、主观过错程度、作品的市场价值,使用相关作品的付酬标准等因素,法院依法酌情确定赔偿数额为每首作品500元。

【责任编辑:樊欢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