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7]22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人数
我校推荐名额为2人。
二、选派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单位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 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已列入本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对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研究生导师、优秀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岁。
4.接收国内访问学者的学校应是教学科研水平高、师资力量雄厚的国内重点高等学校,一般应为实施“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学校;接收国内访问学者的学科应是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科研基地和优势学科。
三、访问研修期限:
一年
四、有关费用
教育部对我省入选的国内访问学者每人每学年资助8000元,学费费用不足部分学校予以资助。进修期间,学校资助往返差旅费(每半年1次)和住宿费(限研修高校的学生公寓),进修期间有关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提交材料
申请人于2017年4月18日17点前将《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5份)和《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1份)、单位推荐意见(如推荐人选多于1人,请明确推荐顺序)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A305),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
六、有关说明
1. 申请者经所在单位推荐,填写《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请注意所申报学校的专业、指导老师必须是具备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培养资格,各接收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及相关表格可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 /)发布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查询和下载。为提高录取率,申请者与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中心规定的国内高校及导师要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
3. 因名额限制,对各单位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学校将以校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形式择优派出。
4. 为加强我校师资进修、培训的管理工作,要求参加进修人员学习完毕须进行学习交流,提交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学习总结及在本单位交流汇报的PPT材料,填写《教师进修、培训报销申请表》(人事处网站信息下载处下载)后到人事处办理登记及报销手续。
联系电话:67756898
附件: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附件.rar
人事处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