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尉氏县2014年庄头镇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提质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尉氏县2014年庄头镇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提质更新)项目 已由 汴农开办[2014]33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法人(招标人)为 尉氏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的 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尉氏县2014年庄头镇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提质更新)项目
2.2建设地点:尉氏县庄头镇
2.3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741.43万元
2.4招标编号:尉财采2014(067)号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所含内容施工及施工过程全监理。
2.6本工程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三.标段划分
一标段:输变电线路及配套工程(新建10KV高输变电线路5.5公里,新建S11M-100KVA变压器(纯铜芯)9个台区,新建9个变压器管理房);
二标段:新建渠系建筑物(32座);
三标段:新凿配机电井、配套低压输变电线路及低压输水管道工程(新凿配机电井60眼、配套低压输变电线路29公里、低压输水管道 21.6公里);
四标段:新凿配机电井、配套低压输变电线路及低压输水管道工程(新凿配机电井61眼、配套低压输变电线路29公里、低压输水管道 21.6公里);
五标段:新修水泥路(3250米,水泥路面宽度为4.0米,路基宽度为6.0米);
六标段:新修水泥路(3250米,水泥路面宽度为4.0米,路基宽度为6.0米);
七标段: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标段施工过程全监理及保修期监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一标段1、 投标人须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继续教育证(按要求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 二标段1、 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继续教育证(按要求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 三、四标段1、 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凿井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继续教育证(按要求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 五、六标段1、 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继续教育证(按要求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监理标 :1、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投标人所报拟担任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报名时出具《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要求报名时必须在两个月有效期内);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6、本次招标投标人只能对以上符合要求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允许报多个标段;
五、报名条件:
1、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施工标段: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结果告知函(要求报名时必须在两个月有效期内)、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以上证件验原件及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监理标段: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结果告知函(要求报名时必须在两个月有效期内)、项目总监无在建承诺书。以上证件验原件及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注: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 10月20日至 2014年 10 月 24 日每日 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第一、二、七标段每套售价 300 元,第三、四、五、六标段每套售价5 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报名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二楼(尉氏县福星大道天泰广场西邻)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 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 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尉氏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 系 人:崔主任 刘主任
电 话:13723216908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翟先生
电 话:15137873207 0371-23866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