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采购铸铁砝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驻马店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委托,对采购铸铁砝码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及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1. 项目编号 : 驻政采招【2014】205号
2. 谈判项目名称及主要技术标准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标准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铸铁砝码 | 详见招标需求 | 详见招标需求 | 驻马店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 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 |
注:本项目不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 必须采购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设备或产品。采购台式计算机,投标产品性能参数必须与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附件所列性能参数一致;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必须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政府机关采购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3.3 铸铁砝码 等主要货物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4谈判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5谈判供应商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4.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4.1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4年 12 月 2 日至2014年 12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 ,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
4.2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 驻马店市文明 路 1388 号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8 室。
4.3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现场免费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可携带U盘拷贝电子文档)。未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
4.4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 , 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谈判时由竞争性谈判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性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
联系电话:0396- 2609258 。
5. 谈判保证金:
人民币 5000 元,供应商于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 驻马店市文明 路 138 号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308 室。
6. 递交 响应性文件 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于 2014 年 12 月 15 日下午 15:30 时前将响应性文件密封送交到 驻马店市文明 路 1388 号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9 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 谈判时间、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 2014 年 12 月 15 日 下午15:30 时在 驻马店市文明 路 1388 号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9 室开始,参见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时参加。
8. 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2日之前, 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 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 黄女士 联系电话:0396- 2610117
代理机构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0396- 2609225
10. 监督部门:
驻马店市 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6- 2610822
驻马店市 监察局 联系电话:0396- 2609226
驻马店市 审计局 联系电话:0396- 3668820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日
第二章
项目名称: 驻马店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采购铸铁砝码项目
一、技术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单位 | 功能、性能及技术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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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铸铁砝码 | 68吨 | 功能要求 | 必要功能:检定衡器 | |
辅助功能: | |||||
性能及技术指标 | 主要技术指标: M 1 级;体积:0.1367米 3 ;密度:7300Kg/米 3 | ||||
次要技术指标: | |||||
质量标准 | 符合JJG99-2006砝码检定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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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条件及标准 | 以河南省计量院出具的检定证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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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方法及方案 | 由采购人组成采购小组进行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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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务要求
质保期 | 12个月 |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 含安装、调试、维修、保养、人员培训等。 |
交货时间及地点 |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 地点:驻马店检测中心 |
付款方式 | 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 |
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 已纳入评标报价的项目除外 |
售后服务保障或维修响应时间要求 | 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质量优良的材料精制而成,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确保使用安全有效,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交货期供货。 二、货物售出后从安装调试之日起,质量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内对所有由货物质量问题产生的故障,负责免费修理。 三、对产品实行终身维护,保修期外的维修服务只收取成本费用。 四、货物发生故障后,响应时间为2小时内,8小时内给出处理方案,并与用户实时沟通,保证服务及时有效。 |
三、采购人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及说明
采购人的特殊要求及说明理由 | 1.谈判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2.投标货物必须是铸铁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