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与法学研究所集体学习研讨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29.10.2014  10:29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闭幕的第二天(2014年10月24日)下午,我院政治与法学研究所召开会议,集体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并围绕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思想和重要部署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政治与法学研究所所长闫德民、党支部书记张林海、副所长万银峰及科研人员共计13人出席了本次座谈会。会议由闫德民所长主持。

      闫德民所长带领全体与会人员通篇学习了公报全文。闫所长强调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全党全国也是我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政治与法学研究所,我们要先学一步,领会实质,掌握精髓,真学真懂,学以致用,为全院带个好头。

      在讨论过程中,全体与会人员发言踊跃,大家畅谈对全会精神及其重大意义的理解与认识,产生了共鸣,形成了共识。大家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掀开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崭新一页。这次中央全会专题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这既是贯彻党的 十八大 、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和重要体现,也是对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法治建设思想的系统化和深化,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

      大家的一个共同感受,是公报没有辜负人民的期待,公报内容全面深刻细致,体现了高度的政治素养和精湛的专业素养,顶层设计和实操导向有机结合,意味着依法治国战略从此将真正落地实施。
与会的同志们通过认真阅读,提炼了公报新亮点:(1)公报将依法治国提到了新的高度,从“法制”到“法治”实现历史性飞跃,“法治”出现81次,强调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2)公报在表述指导思想时首次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列入其中,使党的指导思想由“三”变“四”,表明现任最高领导人的思想体系已经纳入到最高意识形态理论体系之中,意义十分重大;(3)公报首次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及其内涵要求;(4)公报13处强调党的领导,频次之高创新纪录,并且明确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突出强调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的一致性和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的重要性、必要性;(5)公报指出了依法治国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促进作用;(6)公报指出“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体现依法执政与依规治党的统一;(7)公报提出“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强调立法质量的关键作用;(8)公报强调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将宪法及相关制度建设放在突出地位;(9)公报以法治政府为目标,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提出 “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等;(10)公报强调司法公正对社会公众的引领作用,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司法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等;(11)公报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从法治信仰高度看法治社会建设;(12)任何改革关键在人,公报提出全方位的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强调法治队伍不同部门间的人才交流,还要“建立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等;(13)公报指出“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14)公报提出“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15)公报还提出依法治军等具体目标。总体而言,公报切中时弊,直面严峻的现实,有勇有谋,是难得的改革路线图。

      会议气氛活泼讨论热烈,大家普遍感受到这次学习交流的益处,通过学习交流使大家对全会精神领会得更全面更透彻,期待全会决定公布后再次集体学习。

                            政治与法学研究所   王亚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