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集中整治交通违法即日起至9月27日将开展五个波次的统一行动
原标题:我省集中整治交通违法即日起至9月27日将开展五个波次的统一行动
中国甘肃网8月4日讯 据鑫报报道(记者 金振华)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公安部相关决策部署,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继续保持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部署全省公安交管部门于即日起至9月27日期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
据了解,行动期间,交警部门将按照“统筹部署、突出重点、源头管控、梯次滚动”的原则,高频度、不间断开展五个波次的集中整治交通违法统一行动。
第一波次为整治旅游客车、“营转非”客车统一行动(即日至8月10日)。对辖区旅游客车、“营转非”大客车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检验、报废车辆,限期清理车辆违法。深入运输企业开展一次集中检查,发现问题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并对排查出的“营转非”大客车及逾期未检验旅游客车等一律通报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录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纳入重点管理。加强对大客车的执法检查,发现旅游客车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一律书面通报车属企业所在地的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建议倒查企业落实动态监控措施、车辆日常管理、驾驶人安全教育等情况,并跟踪落实整改。
第二波次为整治套牌假牌、无牌无证车辆统一行动(8月13日至8月22日)。通过成立查处套牌假牌车辆执法小分队、缉查小组等形式,机动灵活地开展缉查行动。严格落实“六必查”措施,提高套牌假牌车辆发现率。对容易出现套牌假牌车辆的重点区域、重点道路集中清查,会同刑侦、治安部门铲除一批制假贩假团伙、窝点。对发现的无牌无证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第一次登记、宣传、教育、警告,第二次扣留车辆,督促驾驶人或车主办牌办证。会同治安、刑侦部门和派出所联合对居民小区、公共停车场、路侧停车位、背街小巷等区域进行一次集中清查,主动发现涉牌涉证违法车辆。会同商务部门核对本地近两年二手车交易和转移登记信息,对未按规定办理转移登记、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车辆信息,一律录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及时发现、拦截嫌疑车辆,依法处罚。
第三波次为整治营运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统一行动(8月25日至9月3日)。联合交通运输、安监部门,以长途客车多、交通违法多、车辆上线率低、违法处理率低的客运企业为重点,对运输企业落实动态监管主体责任情况进行集中检查,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建立动态监控台账,对异常停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夜间违规运行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给予警告和纠正,并在事后进行处理。联合交通运输部门集中查纠长途客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违反夜间限行规定的违规运行行为。联合安监、交通运输部门,对客运车辆驾驶人落实发车前安全承诺制度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并对落实安全承诺制度不到位的客运企业进行挂牌督办,督促企业加强对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开展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安装使用集中检查。
第四波次为整治校车、农村面包车、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统一行动(9月6日至9月15日)。会同教育行政、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对本地特别是农村地区校车和校车驾驶人开展驾驶人准驾资格、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三排查”。全面排查校车行驶路线,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报告政府,提出消除隐患建议,通报交通运输部门。对农村面包车要重点检查是否喷涂(粘贴)核载提示牌和超员载客;对农用三轮车、摩托车要重点检查是否挂牌办证、无证驾驶和违法载人。加强路面执勤执法,严查校车超速、超员、不按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不按规定在校车站点停靠上下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会同教育行政、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深入中小学校对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宣传教育。
第五波次为整治“酒驾”、“毒驾”统一行动(9月18日至9月27日)。针对“酒驾”、“毒驾”发生的重点时间、地点和车辆人员,严查“酒驾”、“毒驾”;严查农村面包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酒驾”。采取错时执勤、昼夜巡查、定点蹲守、分散设卡、交叉执法等方式,开展跨辖区查处酒驾、毒驾统一行动,积极会同禁毒部门开展联合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