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法学院引进《美国法导论》国外优质课程

22.05.2017  17:59
        今年4月-5月,法学院首次引进《美国法导论》(Introduction  to  U.S.  Law)全英本科课程,邀请国外合作院校美国圣约翰大学法学院约书亚•亚特尔教授(Joshua  Alter)、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司徒蕾教授(Rachel  Stern)进行授课,郑磊、吴喜梅、杨洪斌等三位具有一年以上英语国家学习经历的老师作为中方教师全程参与辅助教学,全校共有253名同学报名选修该课程。
        《美国法导论》是美国法学院LLM项目的必修课程,旨在帮助国际学生全面了解美国法律制度。为成功引进课程,中美教师联合设计了初级、进阶和高阶的递进式课程体系。第一阶段是初阶课程,由中方老师给学生授课,从大陆法系的视角全面介绍美国法律制度,讲解美国法学教育和法学院课堂教学的特点,指导学生阅读英文课程材料。第二阶段是进阶课程,由美国圣约翰大学法学院Joshua  Alter教授围绕美国法的法源、制定法的理解与适用、判例法的原理等,为同学们进行课堂讲授,授课过程、课后作业等全程使用英语教学。第三阶段是高阶课程,邀请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教授Rachel  Stern教授来校举办专题读书沙龙,组织学生用英文做口头报告(presentation),从比较法的角度理解中美两国的法律制度和实践。
        经过学习和考核,最终共有244名学生了获得中方和外方教师联合签发的课程结业证书。本课程不仅拓展了学生的比较法视野,而且留下一整套英文课件和教学参考资料,为今后继续开设这门课程以及引进其他国外课程积累了经验。(郑磊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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