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人民检察院网络设备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16.07.2014  12:29

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葛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长葛市人民检察院网络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长葛市人民检察院网络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长招采公字[2014]13号

预算金额:1360000.00元

采购人:长葛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

二、招标范围:办公自动化设备一批(相机、打印机、复印机、服务器、UPS电源等,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发布媒体:

      2014年6月25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xczbtb.com)、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hangge.gov.cn)上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4年7月16日

公示时间:2014年7月16日至7月18日

评标地点:长葛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评标一室

五、中标信息

排序

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许昌市镐鸣科技有限公司

134.250000

许昌博悦科技有限公司

134.868000

许昌易联科技有限公司

135.350000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长葛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七、备注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国政府法》第六章“质疑与投诉”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