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芒山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变更公告

18.09.2014  14:14
招标编号:永财采购[2014]081号
本招标项目永城市芒山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已由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以 豫环文【2014】15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永城市芒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了公开招标,现对招标公告作出以下变更通知:

1. 原招标公告: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1项:“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现变更为“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原招标公告: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6项:“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原招标公告:第4项:报名须知:“4.1报名须知: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被授权的委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被授权委托人缴纳近3个月的个人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须体现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名称);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外省企业还需持有河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豫备案介绍信》。以上资料报名时审查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请于2014 年9月16日至2014年9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经一路口名门国际A座19层1915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现变更为“4.1报名须知: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联合体协议书(若需要)。被授权的委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被授权委托人缴纳近3个月的个人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须体现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名称);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外省企业还需持有河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豫备案介绍信》。以上资料报名时审查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请于2014 年9月16日至2014年9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经一路口名门国际A座19层1915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其他未涉及招标公告内容不变。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城市芒山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1383700123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15803816769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