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钞总公司原主任曾建平4年索贿250万 被判11年
23.07.2015 09:58
本文来源: 河南频道新闻
曾任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印钞部主任的曾建平,要求10家企业报销发票,4年间索贿257万余元,并收受贿赂10万元(本报5月15日曾报道)。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曾建平有期徒刑11年。
出生于1956年的曾建平是江西人,硕士研究生文化程度,2009年4月起任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以下简称中钞总公司)印钞部主任。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4年间,曾建平利用担任中钞总公司印钞部主任,负责工艺技术和物资管理及生产计划与调度等职务便利,采取要求10家企业报销发票的方式,索取钱款共计257万余元,并接受苏州一家公司负责人请托,为该公司谋取利益,收受该负责人给予的10万元。案发前,曾建平退还部分受贿钱款。2014年8月29日,曾建平被查获。案发后,大部分受贿钱款已被追缴在案。
二中院认为,曾建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钱款,或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款,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曾建平具有索贿情节,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曾建平在调查期间,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认罪悔罪,且受贿钱款已大部分被追缴,可对其酌予从轻处罚。
法院一审判处曾建平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1万元。
》新闻热线:0371-65901818本文来源: 河南频道新闻
23.07.2015 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