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第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9.03.2015  20:08

招标编号:永财采购[2015]02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城市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第三标段二次招标已由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财政厅——豫水农[2014]11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永城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因永城市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第三标段第一次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故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第三标段:

(1)具有送变电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电监办颁发的承装叁级、承试五级及以上许可证,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临时)及其以上资格(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无在建工程,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三年(2012年1月1日以来)施工业绩及资信良好,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
2.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须知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本人)、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及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资料。

以上要求资料均需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验原件留复印件。
3.1投标人在开标时还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2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2015 年3月19日至 2015年3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时至 12 时,下午 14时30分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3.3报名地址: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商丘市神火大道与八一路交叉口西南角数码港商务楼509室)。
3.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截止时间:2015年4月9日上午8:30开标,开标地点:新郑居易度假酒店三楼会议室(地址:郑州龙湖龙泊圣地),评标地点:河南纪检监察宣教基地二楼会议室(地址:郑州新郑龙湖)。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联系招标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6、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城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符先生

电话:0370—271339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5503880205

行政监督部门:永城市水利局

电话:0370—5171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