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森林公安局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17.08.2015  11:18

近日,郑州市森林公安局第一派出所接到群众电话,称捡到一只受伤的野生鸟类。接警后,第一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受伤的鸟类及时带回救助。

经鉴定,此鸟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矛隼,因左腿部受伤无法飞翔,在派出所民警悉心照料下,受伤的矛隼身体逐步康复。在确保矛隼能够在野外生存后,8月12日下午,民警将其带到黄河大堤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