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关于促消费增活力稳增长的若干举措
为在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进一步增强消费信心、完善消费机制、改善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力,发挥消费基础性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现提出如下举措:
1.发放消费卡券提升消费意愿
统筹使用财政、社会资金,对低保、低收入、特困、优抚等四类救助对象发放每人500元的红利性消费券,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向百货、餐饮、汽车、旅游和图书等5个领域投放3.2亿元社会消费券,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通过政府引导与企业促销相结合,采取财政支持、企业配套等多种形式,尽快形成现实购买力,刺激消费潜力释放,撬动千万级人口城市消费大市场。
2.举办线上线下促消费活动
以“时尚绿城,乐享郑州”为主题,举办“春暖郑州”网上购物节、“郑好豫见”欢享乐购季等系列促消费活动,允许大型商场利用门前自有广场开展促销活动,对参加网上购物节的综合类、专业类线上平台,每家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持续拉动消费,形成消费高潮。
鼓励商贸龙头企业扩大销售规模,对上半年销售额达到去年同期水平且排名前10名的限上商超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奖励;对前三季度销售额增量排名前10名的限上商超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对全年销售额增速超过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且总量前10名的限上商超企业,每家给予50万元奖励。
3.打造夜经济消费新场景
举办“醉美·夜郑州”系列消费促进活动,组织重点商圈开展“夜郑州·夜购嘉年华”,发展便利店、餐饮店、书店、体育场馆等24小时业态,推出夜游如意湖、园博园夏夜灯会等旅游节目,打造一批“夜郑州”消费地标;适当延长公交、地铁夜间运营时间,积极营造夜间消费氛围。
4.促进文旅行业迅速回暖
鼓励全市A级景区实施门票减半或者免费等优惠政策,星级酒店降低住宿收费标准。对年内招揽来郑旅游过夜游客的旅行社予以补助,单个旅行社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推出一批近郊游精品线路,支持重点旅游景区与商贸企业、农家乐开展消费票据互抵减免等系列活动,刺激旅游消费。
5.鼓励汽车消费升级
发挥汽车销售对扩大消费的关键作用,对上半年销售额达到去年同期水平的前10名限上汽车销售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奖励;对前三季度销售额增量前10名的限上汽车销售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对全年销售额增速超过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总量前10名的限上汽车销售企业,每家给予50万元奖励。
鼓励本地乘用车生产企业对消费者进行让利销售,2020年9月30日前,对我市整车企业生产的“国六”标准新车,在我市每销售1台给予生产企业3000元补助。
6.支持会展经济发展
鼓励开展各类线上线下产品专项展销会,畅通产品产销渠道。对新创办、新引进的展会项目,创新建设信息平台、创办网络虚拟展会的企业,奖励金额较原有标准上浮20%。
对郑州本地办展单位原定于2020年上半年在市内专业展馆举办的商业展览项目(不含招聘会等),因疫情延期或合并在2020年10月1日前举办的,按照其实际场地费的40%给予办展单位补助;展览面积增长10%及以上的,按其实际场地费的50%给予补助;在郑州奥体中心、如意湖文化广场等非专业场地举办的,按其实际场地费的6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80万元。同时,市内专业展馆要充分合理安排档期,帮助受疫情影响的展会延长合同履行期限,适当减免费用,且场租价格不得高于去年同期。
7.积极挖掘培育消费新业态
加快以5G网络和数据中心为重点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信息服务全覆盖。推动5G规模化商用,带动5G手机等终端消费。积极培育在线消费新热点,鼓励电商、快递等企业与实体店、商务楼宇和小区物业等合作,开展末端配送服务合作,满足群众“宅经济”新需求。发展健康“网红经济”,挖掘推广“德化步行街”等城市“网红打卡点”,带动周边配套消费。
8.促进特色商业街区和社区消费发展
启动“省、市、县、街道、商户”五级联动的步行街改造提升工程,打造一批特色商业街区。对新认定为国家级(或被列入国家级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省级、市级特色商业街区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提升十五分钟便民生活圈,对在我市直营门店累计数量20家以上,且上半年新开直营门店数量与去年同期持平的品牌连锁经营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全年新建连锁直营门店在15家、20家、30家以上的品牌连锁店经营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
9.支持商贸领域总部经济发展
支持异地商贸企业在郑州注册法人单位,新纳入限上企业库的,每户企业奖励10万元。对在郑州注册且在外地开设3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的限上企业,每在外地新开设1家店(1000平方米以上),给予3万元奖励。对引进的国内外连锁品牌旗舰店、区域首店,且在郑州市注册为法人公司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引进的全国新品首发体验店、新零售智慧门店,且在郑州市注册为法人公司的,每家店给予3万元奖励。
10.深入开展消费扶贫
组织动员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针对性开展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活动,加强农村线上销售人员培训,开拓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市场,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活动流程,确保措施落地生效。
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