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师德建设与评先挂钩
郑州重罚“校内留一手、校外开小灶”
□记者王磊
阅读提示|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大计,师德为本。昨天,记者从郑州市政府获悉,郑州出台新规,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师德建设与考核评先挂钩。
根据新的规定:对群众反映强烈、媒体重点曝光或上级部门和领导督办的投诉,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同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学校负责人的领导、监督责任和师德管理人员的直接责任。
一票否决
师德有问题,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晋职晋级
郑州市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说,根据郑州市教育部门《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师德有关规定及惩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通知》,郑州各县(市、区)和学校将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对教师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受到处分的,取消当年各类评优评先、晋职晋级资格,不得参加各级名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等评选(评审)。
他介绍,学校因师德师风管理不善,一年内师德投诉数量过多且查证属实的,取消当年学校师德评先资格。
郑州市为何规定“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师德建设与考核评先挂钩”?
郑州教育系统一位知情人士称,个别单位在师德师风建设上重视不够,造成少数教师出现有偿补课、开办辅导班和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的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损害了教师队伍的整体形象。另外,个别学校不按有关规定对教师进行处理,导致社会对学校和教育部门有意见。
怎么“否”?
媒体重点曝光的投诉,7个工作日内办结
很多家长反映:学校里有的老师有偿补课,但投诉后石沉大海。
郑州市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说,郑州进一步完善健全师德投诉调查惩处机制,其中,对一般性投诉举报,市教育局下达郑州市师德投诉调查处理通知单,将问题线索转至相关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市直学校调查核实,并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他介绍,对群众反映强烈、媒体重点曝光或上级部门和领导督办的投诉,由市教育局组织师德调查工作组直接或会同相关区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联合调查,并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值得关注的是,郑州各学校将在2017年秋季开学与教师签订《郑州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承诺书》,对教师师德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据悉,中小学校长、书记是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学校负责人的领导、监督责任和师德管理人员的直接责任。
谁来“决”?
降低职称的由教育局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警告和记过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教育人事部门备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人事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开除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人事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事关自己评优评先、晋职晋级各位老师看过来教师组织、推荐、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辅导,给予记过
根据《郑州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或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处分。
◎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教师个人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辅导,或为他人、社会培训机构推荐、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并从中谋取利益的;
◎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停课、随意放假,对学生疏于管理,对学生造成身心伤害或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的;
◎在校内外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尽己所能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强制向学生或家长推销教辅资料、报刊、生活用品、商业保险等并从中谋取利益的;
◎诋毁、侮辱、谩骂、殴打家长或学校干部、教师,造成较坏社会影响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或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公开传播迷信、淫秽、暴力信息,或公开散布不利于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造成严重后果的;◎玩忽职守,造成较大责任事故的;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
◎违反社会公德、生活作风不良、侮辱学生、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携带含有依法禁止内容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进入国(境)内,造成严重影响的;◎参与或组织有偿补课已受到处分,经教育仍不改的;
◎组织和煽动教师、学生、家长闹事,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在校内外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紧急事件,不尽己所能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造成学生身心严重伤害或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提醒
教师隐匿、伪造或销毁证据妨碍调查从重处分
对配合调查、相关事实交代清楚且对错误行为认识深刻的教师,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可以减轻处分或者免予处分;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对隐匿、伪造或销毁证据妨碍调查,或以对抗方式拒不配合调查的,应从重处分。
【责任编辑:张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