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妇联家暴庇护中心尴尬遇冷 挂牌8年仅两人求助

07.04.2015  10:03

郑州市妇联专门为家暴受害者提供的庇护中心尴尬遇冷,挂牌8年,来这儿“求庇护”的就俩人。业内人士:期盼早日出台反家暴法,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让家暴处理更具可操作性。

挂牌8年的家暴庇护中心,就在救助站内,却鲜有人知

河南商报记者 张郁/摄

河南商报记者 熊晓辉

实习生 刘慧丽

去年12月国务院公布的《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提到,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或者指定庇护场所,为遭受家庭暴力暂时不能回家的受害人提供应急庇护和短期生活救助。

郑州早在8年前,就成立了郑州市家庭暴力庇护中心(以下简称“家暴庇护中心”)。然而,家暴庇护中心却遭到冷遇,8年来,入住者只有两人。

探访

郑州市家暴庇护中心

挂牌8年,环境温馨

位于郑州市长江西路的郑州市救助管理站的大门最左侧,有个很显眼的牌子:郑州市家庭暴力庇护中心。

如果在大街上询问,几乎没人知道这个机构的存在,不过早在8年前,这个家暴庇护中心就在这里挂牌成立了。

家暴庇护中心设在救助站二科的二楼上,房间经过特殊装修设计,显得十分温馨。

房间内放着两张单人床,被罩和床单很整洁,此外还配有毛巾、牙刷等洗漱用品。每个房间还设有谈话室,工作人员在这里对寻求庇护者进行心理疏导。

据郑州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梁新爱介绍,该家暴庇护中心成立于2007年4月,由郑州市妇联和郑州市民政局联合设立。

据了解,家暴庇护中心成立前,郑州的救助工作中出现了一些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有家不回、无家可归甚至外出流浪徘徊街头的情况。

面对这种新的流浪乞讨人员,郑州市妇联和郑州市民政局联合设立了这个家暴庇护中心,旨在为遭受家庭暴力者提供一个临时庇护场所。

在当时,郑州也成为全国较早设立家暴庇护中心的城市之一。

揭秘

什么人能申请入住?

梁新爱告诉河南商报记者,家暴庇护中心主要接收遭受家庭暴力后无处可去或者不想回家的受害者,除了妇女,还包括其他遭受家暴的家庭成员。

据她介绍,入住家暴庇护中心的手续并不复杂,一般是郑州市妇联在接待家暴投诉的过程中,根据对方的意愿,开具相关凭证后,申请者可以拿着凭证直接到救助站办理入住手续。

“如果有遭遇家暴后直接来救助站寻求庇护的,我们也可以直接接收。”梁新爱说。

申请者能住多长时间?

梁新爱告诉河南商报记者,对于居住时限并无明文规定,不过家暴庇护中心只是临时性的庇护场所,参照救助站的管理,一般寻求庇护者可以在这里居住10天左右,如果有继续寻求庇护的需求,经过申请后也可以适当延长。

“寻求庇护者在居住期间,吃住等一切费用全免。”梁新爱说,除了人身庇护,家暴庇护中心还会为寻求庇护者提供心理疏导和法律援助,帮助他们回归正常家庭。

梁新爱表示,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家暴庇护中心会对被庇护者的家人进行暂时保密,在结束庇护回家时,被庇护者可以直接回家,无需办理相关手续。

尴尬

挂牌8年,只有两人来寻求庇护

河南商报记者探访期间,发现家暴庇护中心一直空置着,梁新爱说,家暴庇护中心成立后救助的妇女并不少,不过因为遭受家庭暴力而来寻求庇护的却寥寥无几。

“在我的印象中,这个家暴庇护中心成立后,真正因为遭受家庭暴力而来寻求庇护的只有两例。”梁新爱说。同样入住者寥寥的还有郑州市二七区妇女庇护中心,该中心于2004年挂牌成立,设在二七区一所老年公寓内。

据二七区妇联主席李素佩介绍,该庇护中心成立后,入住的也只有两例,之后由于老年公寓搬迁,庇护中心随之失去了场地。

分析

入住率低与观念和知晓度有关

为何庇护中心会遭到冷遇呢?

郑州市妇联权益部工作人员刘柏麟分析:一方面与家暴的发生率逐渐降低有关;另一方面很多家暴受害者即使需要庇护,也只是选择去亲戚、朋友家暂住。

梁新爱认为,很多人受“家丑不外扬”观念的影响,感觉去家暴庇护中心有些丢人。

李素佩则认为,入住率低还与社会知晓度有一定关系。她坦言,之所以没有大张旗鼓地宣传,主要是由于妇联资金和人员缺乏,“如果入住者太多,妇联没有太多精力照顾。”

期待

出台反家暴法

让家暴处理更具可操作性

面对入住率低的尴尬处境,家暴庇护中心是否有必要存在呢?

刘柏麟认为,虽然家暴庇护中心入住率较低,但对于处理家暴投诉问题却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

刘柏麟清晰地记得,曾经有一位遭受家暴的外地妇女因为无处可去,于是选择入住家暴庇护中心,几天之后回到家,夫妻双方又和好如初。

而在二七区妇女庇护中心,一位妇女被丈夫打掉牙后不敢回家,工作人员将其送到庇护中心暂住,一个星期之后,经过妇联调解,丈夫将其接回了家。

“家暴受害者庇护期间,双方情绪渐渐冷静,有助于家庭矛盾的解决。”刘柏麟说。

不过他表示,家暴庇护中心只是家暴受害者临时庇护场所,并非永久安全的港湾,远离家暴真正需要的是法律的庇护。

刘柏麟说,在处理家暴问题时,主要依据的是《妇女权益保护法》和《治安处罚法》,但这些法律都过于宽泛,在实际工作中很难操作。

“例如该民警管的,却推到妇联,而妇联又没有执法权,在调解家庭矛盾时经常遇到尴尬。”刘柏麟说。

“一旦反家暴法出台,就能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让家暴处理更具可操作性。”刘柏麟表示,对于反家暴法的出台,他们充满了期待。

【责任编辑:李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