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中院试行全国首例网络审判 1小时完成1天任务
□记者 韩景玮
核心提示|上诉人在广州、被上诉人在新密、法官在郑州,传统的证据交换、诉讼材料提交等需要当面进行,既费时又费力更费钱。12月17日,郑州中院在全国首次试行微信审判,利用微信进行证据交换。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次证据交换,当事人均不用再跑到法院,借助微信案件办理工作群,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直接通过微信上传证据,交换证据,发表观点、归纳争议焦点等,各个环节一气呵成,一个小时完成了传统审判模式下一天的任务。
变化1
方便:一趟趟变成了一帖帖
“真是太方便了,如果按照以前的方式,我们从广州到郑州中院进行证据交换,来回至少需要两天时间,加上立案到开庭、调解等程序,不知要来回跑多少趟。现在方便了,微信证据交换,也不用舟车劳顿,由原来的一趟趟变成了现在的一帖帖。当事人也更加省时、省力、省心。”庭审询问结束后,当事人纷纷留言给郑州中院,为这种创新精神点赞。
变化2
上诉人代理律师激动地对记者表示:“以前法官只留办公电话,打电话总是找不到人,到法院找往往又会碰到法官开庭,想提交份证据有时候需要跑好几趟,想要法官的手机号更是难上加难。这个案件一开始,法官主动加我微信好友时我根本不相信,心想高高在上的法官怎么会加我为好友呢,以为是骗子,微信审判这种互联网+审判加出了我对法院的信任,加出了我对法官的理解、了解与认同,法官由高冷‘男神’变贴心‘暖男’。”
变化3
高效:从老牛拉慢车到电气化高铁
被上诉人代理律师也赞不绝口:“我干律师二十多年,这是第一次利用微信进行证据交换,省去了来回奔波之苦不说,也大大地提高了诉讼效率,原来需要几天办成的事现在几个小时就能轻松搞定,是从以前的老牛拉慢车到现在的电气化高铁。今天见证了郑州中院互联网+审判的巨大威力,必将搅动审判变革的一池春水,能参与其中,我感到无比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