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饭店占道经营 老板阻碍执法被拘留10日

14.07.2017  19:04

占道经营,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查处?可能面临行政拘留。今天(7月14日)下午,记者从郑州市公安局有关部门获悉,郑州金水区一家饭店夜间占道、突店经营,金水区执法局工作人员现场执法时,遭到饭店老板谩骂、威胁,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于今日被送入郑州市第二拘留所执行拘留。

今天下午,郑州市金水区执法局相关负责人称,6月29日晚,该执法局国基路执法中队联合辖区办事处工作人员日常巡查时,发现高皇路与宏明路交叉口向北30米路东一家名叫“小个子虾尾”的饭店,桌椅板凳摆在人行道上,一桌桌食客把整个人行道占满,不少行人只能从机动车道绕行。执法人员依照程序上前出示证件,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要求其立即整改。

但是,2个小时之后,当执法人员再次巡查到该处时,该饭店不仅没有整改,反而扩大了占道范围,执法人员决定依法将其占道物品先行登记、暂扣。当执法人员执法暂扣,对其开具《登记保存凭证》时,该店老板董先生夫妇情绪激动,一边辱骂执法人员,一边试图从执法车上强行卸下桌椅板凳,但被执法人员阻止。董先生跑进饭店,拿出菜刀冲出,被食客拦下;之后又从饭店拎出一个燃气罐,放在执法车邮箱边,左手拿打火机,右手打开燃气阀,连续放气3次。无奈,执法人员只能拨打110、119求助。

几分钟后,辖区民警和消防官兵赶到,才控制了现场局面,并疏散了围观群众。而在执法的整个过程中,国基路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开启执法记录仪,记录下全部过程。6月30日,执法人员将事发时的视听资料,移交给郑州市公安局行政执法警察支队。

今日,记者从郑州市公安局行政执法警察支队获悉,该饭店店主董某今年38岁,郏县人。经多方调查取证,现已查明董某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1款第(2)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已于7月14日送入郑州市第二拘留所执行拘留。

【责任编辑:宋月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