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启明围殴打人案 邱启明被判8个月 聂远高峰获刑7个月

26.08.2015  10:36

邱启明围殴打人案 邱启明被判8个月 聂远高峰获刑7个月

8月24日,上海市黄浦区法院对高峰、聂远等人打人案作出判决。高峰、聂远、何睦均因寻衅滋事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一年;邱启明因寻衅滋事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

2015年3月9日凌晨,邱启明、高峰、聂远、何睦等参加完东方卫视《与星共舞》庆功宴活动后,回到酒店套房内继续饮酒聚会。当日5时20分许,邱启明欲离开酒店,因其提前用手机软件预定“专车”服务故拒绝了在酒店外向其招揽生意的出租车司机王德建、王德伟,后邱又取消“专车”预定欲乘坐王德建、王德伟的出租车但遭拒绝,邱启明遂指责对方拒载,由此双方发生争吵。原在酒店候客的另一出租车司机赵昆也加入了争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