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男子酒后挟持85岁老人 将其殴打重伤后扔在路口

23.09.2015  08:39
通许男子酒后挟持85岁老人 将其重伤后扔在路口 - 新浪河南
来源: n.sinaimg.cn
通许男子酒后挟持85岁老人 将其重伤后扔在路口

   基本案情

  现年85岁的谢某和老伴退休后一直在通许县城独居,他们生活简单,平日里常在广场健身,偶尔玩牌娱乐。前几年,谢某因患过两次脑血栓,留下了走路不灵活、讲话不清晰的后遗症,拄着拐杖勉强能走百十米。

  8月7日17时许,51岁的王某和几个朋友喝了3斤白酒后,独自沿通许县上海路往北向咸平广场走去。在路西侧的便道上,踉踉跄跄的王某见到一摊老年牌场,本想围观看牌,却听到有人说了句“喝酒的人就没有个成色样儿”。没想到,这句话成了悲剧发生的导火线。

  火冒三丈的王某本想当场教训一下这位素不相识说闲话的谢某,但碍于人多,满肚怨火的王某开动谢某的电动车一路向北驶去。此时,谢某还坐在自己的电动车上。

  还没等到谢某反应过来,车已驶离人群。王某全然不顾一直喊停的谢某,左手拽着欲下车的他,右手加电门疾速行驶。酗酒的王某沿着上海路向北,后转咸平大道往东,又往朱砂镇方向驶去。当日22时许,王某把电动车停在一条乡间路边,开始对谢某施暴,狂煽谢某的脸部并对其拳打脚踢。随后,王某带着谢某沿朱砂镇西环路往北,行至该镇徐屯村时,电动车没了电,谢某被迫下车自己走路,王某推着电动车,两人往冯庄乡方向走去。次日凌晨2时许,王某将不能言语的谢某连人带车扔在冯庄乡十字路口西北角处,独自逃回县城。

  8月8日8时30分,有群众拨打了报警电话。急救车赶到时,医生见到坐在电动车上的谢某神情恍惚,几近昏迷,脸、口鼻及上衣都是凝固的血,面部及脚部肿胀,嘴角有伤,双足赤裸,袜子已磨破。随后,谢某被转至脑外科抢救,昏迷不醒。

  经鉴定,谢某属外力作用致身体损伤,左侧颞叶及左侧脑室出血,并出现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程度较重,属重伤二级;其腰椎骨折属轻伤二级。另据谢某家人介绍,谢某身上带的150元钱不翼而飞。

   争议焦点

  本案中,犯罪事实清楚,那么,对犯罪嫌疑人王某的犯罪行为该如何定性呢?有三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王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理由是王某酒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被害人重伤后,深夜将无行动能力的80多岁老人扔至十字路口,这种放任的态度可能对被害人造成重大伤亡的后果。这是对被害人生命权的严重侵害。

  第二种意见认为,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王某殴打被害人是出于教训一下的目的,只是损害他人身体,对其健康权的侵害,并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

  第三种意见认为,王某涉嫌抢劫罪。王某在用电动车胁迫被害人至陌生地方并殴打其身体的过程中,被害人的150元钱不翼而飞。其符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将被害人钱财抢走的行为。

   事件进展

  8月11日,警方将王某抓获归案。8月22日,通许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批准逮捕。